潜江市城市管理局于2009年6月29日挂牌成立,与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6月成立)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另加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9年3月按照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调整优化职能和机构设置,统一更名为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园林市政项目管理科、环卫秩序管理科等一室四科。下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正科)、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正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科)、市南门河游园管理处(副科)、市曹禺公园管理处(副科)、市农村环卫局(副科)、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市紫月湖公园服务中心等九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城区公园、游园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临街立面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七)负责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亮化美化等综合管理。
(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督办、检查、考核,负责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公司运营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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