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7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17: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17:00:00 名  称: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23 17:00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潜江市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治理任务整改落实清单的通知》(潜环委〔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重点治理任务,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城乡垃圾常态化收集、处理、保洁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强化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措施。

一是强化垃圾前端收集模式。城区设置了2000余个垃圾容器和17座垃圾中转站,并对垃圾量较多的区域,实行高频次的摇铃收运,有效保障城区垃圾应收尽收。二是搭建垃圾中端运输体系。配置77台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按照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专项作业,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是完善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我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大件垃圾暂存点等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对生活垃圾焚烧实现资源化利用。四是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办各乡镇及市场化公司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农村人居环境大会战工作部署,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群策群力、全民参与,以“八边一域”(屋边、路边、田边、湖边、河边、渠边、林边、塘边、拆迁区域)为重点,全力攻坚“五清一禁”突出问题,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彻底排查、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各区镇街道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集中收集处置400余吨。五是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监管。紧紧围绕“抓落实、严考核、重实效”的工作方针,以每日巡查监管为重要抓手,全力保障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行。

    (二)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一是通过形成市、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志愿者+退休群体+物业党员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到党政机关、物业小区。二是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垃圾干湿分类要求,引领村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0个自然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占比43.48%。其中龙湾镇冻青垸村、红石村,渔洋镇拖船埠村,高石碑镇灰台村等25个自然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分别新建有害垃圾暂存点1处、厨余垃圾处置中心2处(位于后湖管理区、广华办事处)、购置厨余垃圾转运车辆10台、有害垃圾转运车辆2台、改装其他垃圾转运车辆65台。

二、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处置的问题。一是技术规范体系不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起步相对较晚,建筑垃圾管理的技术规范、指南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缺失,导致建筑垃圾管理粗放。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调整后,取消了建筑垃圾处置费,存在无主建筑垃圾清理、大气扬尘治理等经费不足问题。二是源头控制管理不系统。装饰装修,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建筑活动产生的弃土、废料和其他废弃物缺乏有效管控,一些施工单位直接将建筑垃圾委托给未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企业或个人进行清运和处置,这些“建筑垃圾中介”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情况。三是消纳场运行质效低。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现有消纳场处理能力趋于饱和;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和技术缺乏,只是进行简单的填埋,现场分拣和回填也属于一般性利用,致使当前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较低。

2.合力整治力度不够。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群众主体参与度不高,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仅生活垃圾治理、无害化处理工作达到了一定成效,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随意倾倒、乱堆现象比较突出。

3.设施亟需提升改造。目前我市区镇街道共有2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部分压缩站建设之初选址不合理和运行年限较长,已不能正常使用,且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我市垃圾转运车辆多数已到使用年限,许多转运车辆零部件老化,常常“带病作业”,转运效率低、密封不严,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垃圾处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根据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特性,结合运输距离、选址条件、服务年限等因素,编制潜江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以市场化方式,选址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含建筑垃圾消纳场);对违规堆存建筑垃圾问题实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全力推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超长期国债,实施环卫装备“两新”项目,逐步对全市城乡环卫设施及装备更新换代;

三是健全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我市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垃圾、危废垃圾等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各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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