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与维护,指导、协调全市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潜江市财政局。单位共有全额事业补助人员9人,退休人员15人,另聘临时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6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 24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06.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 35.72万元(全部为单位资金结转)。预算总支出 241.85万元,收支平衡。
二、关于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金额为 206.1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其他收入来源。
三、关于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类别划分:
人员类项目支出 176.918179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 36.18391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8.75万元。
按功能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2010601) 213.1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 28.75万元。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206.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支出 20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59.32万元;
公用经费 18.06万元;
项目支出 28.75万元。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 206.13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 177.38万元;
项目支出 28.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总额 177.38万元,包括:
人员经费 159.32万元(含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
公用经费 18.06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2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项目支出的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总额 28.75万元,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经费”,用于支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开展,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项目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8.75万元,属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包括设备购置、一般缴款书印刷及21个乡镇的银行结算等支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严格控制在预算限额内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设备购置、印刷及结算完成率均达100%,保障工作及时合规开展,维护征管系统稳定运行,最终实现工作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5%,切实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效能与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十一、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税收、非税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给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则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并专项用于特定领域建设的财政收入。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则是单位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实现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可量化、可考核的管理目标。政府采购指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安排但未执行完毕、需按原用途在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外,由政府、事业单位等依法收取的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组织。
第三部分 潜江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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