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899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10: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11:10:00 名  称: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7 11:1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项目)500万元、奖励资金15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5年省与县市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请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点项目要全部形成新增生产能力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形成资产要全部确权为国有资产、关联到相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统筹做好建成项目运营管护,确保建成项目能及时投入生产,做到独立运营、独立核算。要完善利益链接机制,通过订单农业、代购代销、就业务工等形式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支持合作运营公司采取“保底分红+净利润按股权比例分红”方式,持续增加关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三、2024年试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A等次”的,单个项目给予15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级按照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2024年试点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完工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需明确资金来源及构成、资金支付、竣工验收、资产确权、运营管理、利益链接等事项),分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四、要严格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试点项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2025年试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分配表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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