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1653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21日 11:2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1日 11:20:00 名  称: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1 11:2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1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述资金收支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和"21305",通过2026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26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有关要求,聚焦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帮扶资金项目库,持续提升帮扶项目质效,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统筹支持解决部分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水质不稳定等突出问题。要四级(中央)帮扶资金编制《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省市对重大帮扶资金项目组织开展提级综合论证。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跟踪监督。财政部门收到指标文件后,商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并在30日内将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此次下达的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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