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5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政策实施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全年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73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565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2%,增长11.2%。其中:税收收入274777万元,为预算的91%,增长10.1%。非税收入116788万元,为预算的131.5%,增长14%。
(2)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53886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91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9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783万元。
(3)调入资金4412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25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669万元;收回财政暂存款调入4198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20196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824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1956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7859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477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1478万元,为预算的10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11万元,为预算的103.3%,下降18.1%;公共安全支出34200万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8.8%;教育支出154941万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4.5%;科学技术支出50022万元,为预算的113%,增长1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649万元,为预算的105.2%,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32万元,为预算的95.3%,增长21.8%;卫生健康支出89237万元,为预算的103.7%,增长3.5%;节能环保支出27102万元,为预算的99.2%,下降13.1%;农林水支出151100万元,为预算的113.1%,下降13.3%。
(2)上解支出69069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291万元。
(4)调出资金7033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5万元。
(6)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85万元。
3.平衡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5625万元,主要是应付未付的上级转移性补助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完成7294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0235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92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2889万元。
(4)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4657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6653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8169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8361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107636万元。
(7)上年结余63145万元。
(8)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上年结余3426万元。
(9)调入资金703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722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60244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180329万元。
(3)待偿债专项置换债券结余1458万元。
(4)调出资金30259万元。
3.平衡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153万元,主要是应付未付的专项债券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5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收入2462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099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087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39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移交补助支出6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9669万元。
3.平衡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9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577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654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71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3555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03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2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38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71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3551万元。
3.平衡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46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2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15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万元。滚存结余326089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债务情况见专项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有关决议,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推动我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中打头阵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统筹协同,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一是持续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对标全省“三资”改革总要求,构建“政府主导、专班统筹、部门协同”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形成“发现—协调—决策—落实”的管理闭环,深刻把握“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三项原则,科学运用“用售租融”四种方式,稳妥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累计盘活利用国有“三资”190亿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98亿元;市属国企资产总额达1073.61亿元,融资规模近100亿元。二是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强化全口径收入统筹,明确“无预算不支出”,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加强非财政拨款支出管理。完善预算分配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框架,规范行业领域专项标准。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切实做到对有效项目予以保障、对低效项目压减规模、对无效项目一律取消。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市属国企对接马鞍山基石浦江公司,引进他山科技,基金总规模7000万元;市属国企参股的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累计投入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等5个项目,投资超4亿元,成功吸引社会资本跟投近3亿元。积极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改革,累计发放信用贷款金额28.4亿元。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试点全面启动,有效提升会计数据质效。平台通过会计数据改造,已达标小微企业2572家,银行通过平台为27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221万元。
(二)精准投入保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落实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投入2.5亿元,加快推进石油化工、光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集群。统筹财政专项资金1.51亿元,支持虾稻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0.26亿元,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三是强化财金联动,积极推行三项信用贷款改革,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17笔、金额5.45亿元,支持创业就业;持续推动“政采贷”,为18家企业获得授信贷款1.15亿元;落实财政贴息资金0.44亿元,缓解17家“小龙虾”企业融资压力。四是强化服务效能,落实免申即享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兑现惠企政策资金4.26亿元。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4亿元,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三)聚焦收入调度,夯实财政运行基础。一是有效组织财政收入。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1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年初预算100.2%。其中,地方税收完成27.48亿元,同比增长10.1%,占年初预算98%;非税收入完成11.68亿元,同比增长14%,占年初预算105.8%。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全年累计争取到位各类资金97亿元。其中,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14亿元、债券资金39亿元、转移支付资金44亿元。三是统筹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各类财政资金2.35亿元,集中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坚持保基本、守底线、补短板,全力保障民生实事。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4.7%;民生支出73.73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0.9%。支出结构持续向民生保障、战略发展领域倾斜,体现了财政支出的强度和温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亿元,同比增长21.7%,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坚实支撑;教育支出15.49亿元,同比增长4.5%,持续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住房保障支出2.06亿元,同比增长14.1%,为实现实物保障扩容、困难群体全覆盖提供强力支撑。科学技术支出5.0亿元,同比增长12.7%,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和产业创新升级。同时,安排区镇处财力补助1.32亿元,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科学管理“1+7”方案要求,协同推进零基预算、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七项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强绩效评审管理。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选取38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277个,审减资金3.67亿元,综合审减率6.5%。三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建成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市352个行政村均完成财务数据初始化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记账。依托平台构建“以图管地、一网管控”监管模式,推动集体“三资”管理从“人工监管”向“数据化监管”转型,实现资产资源动态监测、交易流程全程留痕、违规操作自动预警,有效防范集体资产流失风险。四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试点。通过硬件升级与制度完善双管齐下,专项建设3个标准化跨区域评审评标室,接入远程异地评审调度系统,实现设施规范、监控全覆盖。完成跨区域评审项目52个,客场项目占比稳步提升。五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建立全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加强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等专项整治,发挥“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治理作用,推动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依法强化预决算管理。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高效能财政支撑高质量发展。对标“国之大者”,紧扣“市之要事”,集成运用财政政策与资金工具,全力统筹资源、强化保障、扩大投资、促进发展。积极主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深化财政金融协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带动和激发社会投资。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等惠企财税政策,加速政策兑现与资金拨付,切实助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存量焕新、增量优化、质量提升。
(二)狠抓财源培植,以可持续收入夯实财政保障根基。纵深推进“财源建设”行动,秉持“放水养鱼”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巩固壮大支柱税源。聚焦新兴产业发展,强化龙头牵引、政策激励、基金撬动与要素保障,精心培育成长型、潜力型新兴财源。加强对重点税源、数字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等监测分析与政策引导,深度挖掘潜在财源。坚持收入目标导向,强化调度协调,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密切跟踪上级政策与资金动向,加强跨部门协同,全力争取各类转移支付、专项补助与政策试点,拓宽财力来源。
(三)扛牢“三保”责任,以更有力举措增进民生福祉。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审核,强化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管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有限财力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健全“保工资”专户管理与全流程监测机制,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深入落实强县工程部署,管好用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深化改革增效,以系统性思维构建现代财政体系。一是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彻底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坚决取消所有支出基数,以“从零开始”的理念编制预算,同步全面清理评估现行各项支出政策,及时退出到期、低效政策,确保每一分预算都基于新年度实际政策需求。二是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通过健全全口径“三公”经费管控、严控一般性支出与编外人员规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强化资产调剂共享等一系列机制,将节约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有限财力集中于最紧迫、最关键的领域。三是全方位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系统保障能力。着力构建覆盖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深化国有“三资”清查盘活与市场化运营,加强政府“三本预算”、部门各类资金的统筹整合与集约使用,打破资金分散和部门壁垒,集中力量保障“三保”底线、债务偿还及市委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增强财政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
(五)围绕依法理财,切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持续完善报送市人大审查的预决算内容,优化预决算草案编报,更好配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对市人大提出的审查和分析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认真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健全与代表委员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结合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全过程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听取并认真吸纳代表委员有关意见建议,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效能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们依法监督、大力支持、全力关心下,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我市为加快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中打头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潜江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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