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2023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640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14: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15:55:00 名  称: 潜江市财政局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13 15:55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一、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服务效能,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快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潜江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收入目标。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目标3311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10%。其中,财政部门55900万元。

(二)支出目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管理目标。以巩固“财政质效提升年”活动成果为重点,持续开展“三提升两作为”活动,继续实现“四争三保”目标:管理争效提质、工作争先进位、项目争资扩量、党建争先过硬,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财政见行动有实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强化以政领财,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全面加强财政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两个清单”管理,压实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五级”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抓班子管队伍,压紧压实财政干部“五个主体之责”,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举旗铸魂、凝心聚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会计社团组织管理,指导抓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3.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创新思维,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按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财政。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市“十比十看”和“六比六看六学”活动要求,巩固“财政质效提升年”活动成果,切实转作风提能力增效能,构建财政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4.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管好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坚持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推进财政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5.持续加大援企纾困力度。坚决落实中央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工具,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强化政府采购功能,优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免申即享”改革措施,加快各项惠企政策兑现落实。

6.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聚集优势主导产业,支持推进产业集群集聚。统筹项目资金,强化财政保障服务,贯彻落实省、市“稳健发展16条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保障要素供给,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园区扩容升级。强化财政金融服务功能,深化政银企合作和“银税互动”,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7.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聚集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手段,支持产业创新、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双创”平台提升工程,加大人才引进投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8.推动有效投资和扩大消费。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投资评审效率,强化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量。加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PPP项目绩效评审。加快推进产业基金公司化运行改革,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加快推进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政策资金调节力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助农兴农政策。积极支持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加大总部经济支持力度。

9.大力推动项目建设。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促进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快见效。管好用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全力促进招商引资。扎实抓好招商引资,努力完成财政部门招商任务。

10.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支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环境生态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

11.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紧紧围绕“一城引领、三区支撑、多点发力”市域发展布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支持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江汉油田发展政策,全方位服务江汉油田发展,促进广华监狱片区融入全市大局。

(三)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12.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优化财政支农供给结构,完善和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促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小龙虾、虾稻、半夏、大豆、果蔬等特色产业,持续支持小龙虾产业链发展。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支持高质量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支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质效。大力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做好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泰丰街道洪庙村财政部门包保牵头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3.推进农民增收致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村镇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市域富民产业,支持培育一批农旅融合示范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经营增效。扎实做好财政部门驻村帮扶工作。

14.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经管工作。落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提升公益事业管理水平。探索新形势下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开展和美乡村建设的新模式。妥善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债务监管和财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村主职副职干部待遇政策。

(四)全力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15.加强财源建设。结合省财政厅“财源建设年”行动,细化我市财源建设规划,完善财源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地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区域多极发展,做大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收入规模。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做大做实总部经济,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16.做强做实财政收入。围绕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建立健全常态化收入协调机制,强化税收共治,加强收入调度组织。开展税收辅导,加强收入核查和税源评估,提升行业税收贡献,培育涵养骨干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继续实现奖励挂钩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并力争超过上年水平。

17.强化预算约束和国库支出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必要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预算申报,细编项目预算,全面清理常规项目,一律取消非常规项目,促进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依法依规将各部门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结余结转管理,集中财力保障“三保”、保障重大决策的资金需求。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统筹抓好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等工作。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库款联动机制建设,提高支出进度。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

18.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加强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压实到期债券偿债责任,提高预算资金偿还比例。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规范政府性融资平台,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19.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国标和省定“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切实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全面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加快民生资金拨付,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20.支持加强社会治理和保障运转。落实保障责任,确保党政机构正常运转。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财政保障工作。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助推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领域改革。强化财政应急保障,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21.统筹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健全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管理区(农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22.加快推进现代预算制度改革。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法治观念,加强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健全项目库三年滚动机制,建立健全我市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覆盖,加快预算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和改进资金报告审批和拨付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强化综合预算意识,增强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预算追加, 规范预算统筹代编资金,减少部门待分配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23.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各预算单位收支预算、各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预算项目绩效全覆盖。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投资评审有效融合,充分发挥财政评审作用。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以及经常性项目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评价机制,推动自评与重点评价结合,加强评价结果公开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2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逐步扩大预算单位在选择采购方式、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强化采购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军民融合等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大力推广“832平台”采购,支持解决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5.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强化指导性目录刚性作用,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从严控制第三方购买服务,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约束,切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26.强化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和收益预算审核,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入账登记工作,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双集中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效益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财政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改革。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控企业风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效能。

27.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财政“八五”普法,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财政行政审批管理。

28.加强财会监督。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协同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彩票市场监管。强化政府投资评审监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提质增效。推进财政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创建活动,发挥财政所就近监督阵地优势,规范区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加强会计管理,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抓好会计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质量检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坚持加强财政内部年度监督审计,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力的制约监督,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2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全市“十比十看”和“六比六看”活动要求,巩固“财政质效提升年”活动成果,实现财政服务优质高效、资金拨付精准高效、政策落实快速高效、财政运行安全高效,促进财政治理能力全面提质增效。持续开展“三提升、两作为”活动,建立健全“讲、学、考、评、用”制度,坚持举办财政大讲堂、技能大比武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能力、提升干部素养、提升职业精神,促进履职作为、清廉有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轮岗交流,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优化财政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奖优罚劣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0.提升机关管理效能。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大力加强数字财政建设,完善内部协调督办和督查检查机制,促进担当作为、争先进位。做好政务协调、财务管理、信息宣传、财政调研、值班值守等工作,规范会议文件办理,确保机关规范高效运转。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统筹做好国家安全、统战工作、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社区共建、机关后勤、志愿服务、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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