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科技财政投入大幅增长 2024年支出4.42亿元 同比增长60.1%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255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11: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11:20:00 名  称: 我市科技财政投入大幅增长 2024年支出4.42亿元 同比增长60.1%

发布日期:2025-04-08 11:2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2024年,我市财政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科技财政投入用于科技研发、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重大项目、其他科技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达4.42亿元,同比增长60.1%,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

我市科技人员经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审批,实行上卡发放,工资直达个人账户上;公用经费按全市统一标准,测算安排到单位,保证了科技工作正常运转。同时,我市规范管理科技专项资金,对需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经费直达供应商。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市财政部门与科技部门共同下发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确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使用公平、公正。

我市对科技创新“以奖代补”按照《潜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规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推荐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申报经费补贴(3年内享受一次);对有效期内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测算,全市科技创新“以奖代补”资金达1135万元。其中:2023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43家,按政策补助86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5家,补助250万元;有效期内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的企业1家,补助20万元;推荐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1家,补助5万元。这一举措,激励了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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