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本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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