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规定,市发改委拟定了三江明苑三期公租房租金标准,现决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具体收费标准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向向,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qjfgwjf@163.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