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发改委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13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15:48:2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15:48:20 名  称: 2024年度市发改委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2-07 15:48 来源:潜江市发改委

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度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1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4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粮食局、国动办(人防办)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配合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及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市级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大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耗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粮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4个职能业务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财金贸易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与高技术科、农村经济科(粮食产业与市场管理科)、粮食收储管理科、服务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县域经济科、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科)。

第二部分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进行具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5596.55万元。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2进行具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559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8.67万元,占57.3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35.74%;其他收入61万元,占1.09%;上年结余结转326.88万元,占5.84%

、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3进行具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55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49万元,占31.37%;项目支出3841.06万元,占68.63%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表4进行具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8.67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补助)3184.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24.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00万元。本年支出5208.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8.67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进行具体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338.22万元减少1129.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绩效,二是因人员退休,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67.6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41.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2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进行逐项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367.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414.11万元减少1046.5万元,下降43.3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补发了退休人员统筹绩效,二是因人员退休,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1841.06元,比上年执行数1924.1万元减少83.04万元,下降4.32%,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财政压缩项目资金。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进行具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7.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支出124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12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共表7进行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执行数22.24万元增加14.7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防办合并,职能增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费用开支。一是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了10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比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执行数12.8万元增加1.2万元;三是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9.44万元增加3.56万元。

、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8进行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应当不少于对机关运行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等情况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24年机关运行费预算126.62万元,比2023170.33万元减少43.7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人员退休,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金额239.58万元,其中:货物25.8万元,服务213.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1231日,我委固定资产总额5245.04万元,其中:房屋10个,价值4507.24万元;构筑物23个,价值14.41万元;设备483个,价值538.82万元;公车7台,价值97.06万元;办公家具1942个,价值87.5万元;无形资产78.56万元;单价100万以上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市发改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了我委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我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纳入上级对市委市政府考核的项目

2024年项目资金513.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费90万元;二是入规企业奖励资金184.8万元;三是省级服务业引导补助资金239万元。

1)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根据上年度考核评价反馈问题,全方位提供整改咨询服务,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二是对我市每家新增和小进规服务业入库企业进行奖励,鼓励我市服务业企业申报入库;三是通过奖补方式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2)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评价营商环境一级指标18个,支持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示范园区提升和领军人才培养以及“两业融合”试点2家,服务业企业年度入库目标37;资金使用合规率100%;项目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

效益指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潜江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2.民生保障类项目

为加强全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工件要点〉的通知》(鄂能源监管[2018]68号)精神,设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项目。2024年项目资金13.65万元。

1)年度绩效目标:加强全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保障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切实以挥电站效益。

2)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3个;资金使用合规率100%;项目完成时限依据项目规定。

效益指标:保障电站稳定运行和生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五)其他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潜江市发改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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