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辖区内公民生育子女未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户口簿、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结婚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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