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组对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调研反馈的整改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整改重点
(一)履责纪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履责纪实制度。各支部(总支)认真学习《潜江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纪实制度(试行)》(潜办函【2017】41号),严格按照一事一记、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等要求,抓好履责纪实工作。
2、进一步完善履责纪实记录。各支部(总支)认真对履责纪实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将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谈心谈话等记录完善,确保履责纪实记录层层相对应,做到市局与基层对应,集体与个人对应,上级与下级对应。
3、进一步加强履责纪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党委书记每季度查阅一次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半年查阅一次分管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纪实情况,局主体办不定期抽查各支部(总支)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纪实情况。
(二)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的问题
整改措施:
1、通报、约谈,督促整改。通报存在照抄照搬、相互抄袭问题的单位,局党委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主责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正确的位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流于形式。
3、层层审查、层层把关。各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杜绝抄袭应付的现象;市局主体办认真做好对上报资料的审查把关,对存在抄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自查问题结合单位实际不够,问题不具体
整改措施:
1、各支部(总支)认真按照市局印发的《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切实结合实际,列出具体的问题清单,将问题具体到人和事,并拿出详实的整改措施。
2、局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主体办)和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对照治理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对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班子专题会议,针对反馈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导,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各支部(总支)认真组织开展好整改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列出清单,建台立账,明确责任,逐一纠正。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拿出整改措施,启动整改工作,要按照《潜江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纪实制度(试行)》(潜办函【2017】41号)要求,对整改工作情况全程留痕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整改工作情况于9月14日前报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主体办)。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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