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8139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潜江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10: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10:35:00 名  称: 潜江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0:35 来源:潜江市公安局


潜江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实效

一、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民警综合素质

2021年,我局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全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警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着力培育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重点教育培训与全面教育培训相结合。全年组织全局执法办案单位主官、法制员开展执法规范集中培6次,提高执法骨干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动全警执法水平大提升。

二是坚持线上教育和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依托湖北公安手机报《学法辅导》平台,组织全警持续开展“日学、周练、月考”学法考试活动。组织法制民警分期到包片联系办案单位进行现场指导30次。统一购买法律专业书籍、印制《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发放,及时网发相关法律法规新旧条文对照表等,组织全警学习,更新知识储备。

三是坚持日常教育培训与专项教育培训相结合。每月通报个案考评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学习,结合实际落实整改。每季度召开法制员工作会议,讲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教育培训。

四是坚持学习教育与比武竞赛相结合。组织开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比武竞赛,对照评比结果自我检查,以比促学,不断提升民警现场接处警工作能力。

二、认真落实法治责任,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

2021年,我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一是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

二是认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潜江市公安局2021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确定全年执法目标和工作要求。举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政治轮训暨执法规范化培训班,提高全局民警对规范执法的认识,打牢规范执法的思想根基。定期召开全局法制员工作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执法工作。

三是不断优化民主决策制度。制定《潜江市公安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局党委对全局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局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表决。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执法透明

2021年,我局按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结合潜江公安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户籍、出入境、交警等单位在服务窗口或平安潜江网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点击“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进行查询。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24部,其中派出所236部,局直单位288部;为全局执法办案单位建立信息采集系统,配备一体化信息采集仪33台。每月对各单位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市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出台面向社会的公告之前,由法制支队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进执法规范

2021年,我局多措并举,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一是执法制度更加健全。制发《潜江市公安局集体议案制度》《潜江市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潜江市公安局派驻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审核审批案件的规定》《潜江市公安局错案责任认定办法(试行)》等,以制度规范促执法规范。

二是法制把关更加严格。落实《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审核审批案件的规定》,紧盯案件受理、立案、侦办、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重点环节,实行执法办案全过程审核把关。落实《潜江市公安局集体议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充分讨论并作出决定。2021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3013起,不予立案93起,刑事拘留632人,取保候审670人,监视居住98人,移送起诉810人;受理行政案件4743起,行政处罚1876人(单位),责令接受社区戒毒109人,决定强制隔离戒毒160人。没有发生不当拘押和冤假错案。

三是日常监督更加有力制定执法监督管理日清、周检、月查、季考工作规则(试行)》,实行日清周检月查季考执法监督管理和“法制每日提示、督察每周突查、信访倒逼质量、纪检严肃追责”常态监督巡查机制,努力堵塞执法漏洞。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执法考评,及时组织对各派出所和局直执法勤务警种开展季度执法考评、半年执法考评、年终执法考评,通过考评进一步发现执法问题,推动提高执法质量。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民警,严格追究责任。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措施,加强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管理。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接处警受立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逐利执法问题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我局坚持管理服务两手抓,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积极为潜江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严打涉企侵权行为。运用大数据平台信息研判和“云端”打击主战模式,快侦快破侵犯企业财产危害企业安全生产等案件,全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涉企治安障碍。以常态化扫黑除恶为牵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恶意阻工、暴力讨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21,为7个存在治安问题的重点企业“清障拔钉”,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全程无障碍推进。

三是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在企业设立“驻企工作室”,推行“一企一警”包保工作机制,通过“警调衔接”“律所联调”“网络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50余起,有效加强了涉企治安风险源头管控。

四是建立轻微违规“即整不罚”制度。优先运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指导手段,引导企业主动守法遵规、合法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危害性不大、不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

六、推进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

对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因纠纷引起的轻微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依法予以调解。今年以来共调解结案285件,及时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纠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起,其中撤诉4起,驳回4起,在审1起。办理刑事复议3起,维持2起,中止1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维持3起,在审2起。

  分别与湖北章华律师事务所、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1年的法律顾问合同,聘请2名律师为我局提供咨询指导、处理纠纷、参与诉讼、审查合同等服务工作。

2021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警执法素质参差不齐、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服务群众不优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大力推进公安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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