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潜江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评及奖补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80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11:55:53 文  号:潜供销发〔2020〕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11:55:53 名  称: 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潜江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评及奖补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11:55

各基层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评及奖补资金发放办法》已经社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执行

    

 

2020年1月8日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考评及奖补资金发放办法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湖北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商发〔20196号)、《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潜政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安排、讲究绩效的原则;

3.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各基层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领办和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考评内容

(一)“三农”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三农”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等,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烘、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包括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农资配送、测土配肥、种苗培育、机耕机种、统防统治、粮食烘干、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

(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以农业为基础,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产业提档升级。包括开展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等。

(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搭建农副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通过订单农业、直采直销、投资合作等方式,打造产销稳定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分拣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服务。

四、考评指标

根据考评内容进行量化考评,总分120分,其中:“三农”综合服务60分农村三产业融合20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20分激励创新20分。具体考评指标详见《考评细则》(附后)。

五、考评方式

市供销合作社根据《考评细则》,于每年6月底前对全系统上一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奖补办法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考评单位纳入奖补范围,根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具体办法为:2019年度奖补资金发放对得分90分及以上的奖补30万元、80-89分的奖补20万元、70-79分的奖补5至10万元、60-69分的奖补3至4万元。2020年以后的奖补资金,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再提出具体发放办法。

七、奖金监管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对本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合作社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进行监管,市财政局和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各自职责审核拨付奖补资金,并接受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查,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事宜由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潜江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2019年潜江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评细则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考评得分:

考评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扣分

得分

一、“三农”综合服务(60分)

1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通过开门办社,股份合作,吸纳农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打造新型基层供销社。开展股份合作的加2分、组织形式上合作的加2分、股东中农民入社的比例不低于50%的加2分、吸纳入社股金的加2分、开展农产品交易返利的加2分。

10分

查看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合作协议、台账资料。



2

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三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系列服务。建设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加5分、开展育秧服务的加3分、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加3分、开展粮食收储烘干服务加3分、开展“便民”服务的加2分。

16分

实地察看、查看服务合同等台账资料。



3

改造供销乡镇农资配送中心及农资经营网点,打造成集农资配送、农机植保、庄稼医院于一体的为农服务平台。经营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加4分、经营肥料(化肥、有机肥)、农药、种子、农膜、饲料、农机具及配件等不少于3大类的加2分、开展农资信息咨询、新技术培训推广、良种引进、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的加2分、配备专职庄稼医生的加2分。

10分

实地察看、查看台账资料。



4

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服务,为农户或种田大户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加4分,开展土地流转服务的加2分、服务面积2000亩以上的加2分、服务农户500户以上的加4分。

12分

查看托管服务合同书



5

开展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服务。开展农产品收购的加2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加2分、组织农产品销售的加2分。

6分

实地察看



6

  依托三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等,通过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加4分、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加2分。

6分

查看相关资料及图片



考评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扣分

得分

二、农村三产业融合(20分)

7

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发展采摘、观光、文化体验等休闲农业,实现农业与休闲产业的有机融合。开展合作的加2分、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加2分、开发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加1分、带动农民就业的加1分。

6分

实地查看



8

建立种养殖示范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实行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加4分、推行循环利用资源的加2分。

6分

实地查看



9

推动“科研院校+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建立建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的加2分、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加2分。

4分

查看合作协议及相关资料



10

树立品牌意识,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打造绿色、有机、环保特色农产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加2分、通过品牌认证的加2分。

4分

查看相关证书



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20分)

11

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推进交易市场、冷藏仓储等设施建设。建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加8分、建有冷库的加分4分。

12分

实地查看



12

推动农产品市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打造产销稳定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流通链条。开展对接加4分、推行订单农业、直采直销、投资合作等模式的加4分。

8分

查看台账



四、激励创新(20分)

13

工作中有亮点,在全系统典型推广。(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取最高分但不重复计分。)

20分

查看台账资料



 

 

 

 

市供销合作社(盖章):                                                         

 

 

 

 

被考评单位(盖章):

市供销合作社考评负责人签字:

被考评单位法人签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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