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1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解读单位: 发改委经贸司 来源: 国家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16:1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1-09-27 16:15 来源:国家发改委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价格的快速上涨一直牵动人心,国家有关部门也不止一次针对化肥领域采取措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1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针对今后一个时期化肥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为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通知强调:


要强化组织协调调度,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



要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优先保障重点化肥厂生产用能指标,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允许磷肥企业在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



要强化储备调节作用及时投放钾肥储备,鼓励引导本地区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严格按照最新规定对进出口化肥实施法定检验;



要全力畅通供应国内的化肥运输配送,落实好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确保散装钾肥运输所需敞顶箱配用量,积极保障进口化肥海运需求;



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在重点产粮区的运销备肥力度



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化肥市场流通秩序;



要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倡导有机肥替代化肥;



要形成化肥调控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省级相关部门要经常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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