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的通知》(潜防指发〔2021〕3号)文件要求,对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留潜的工业企业外地务工人员,根据企业申请表、工资发放单、社保缴纳、身份证等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53家企业728人均符合春节留工节日补贴申报条件,需发放春节留工节日补贴共计36.4万元,并提交审核报告,经市领导审批,同意足额拨付节日补贴。目前,市经信局已办理了请款手续,通过党组研究讨论,目前正在发放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企业稳岗留工节日补贴”,预计6月底可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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