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信局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14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09:16: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09:16:02 名  称: 2021年经信局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

发布日期:2021-07-12 09:16 来源:潜江市政府办

潜江市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相关部门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基本情况

取消后办理方式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市经信局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代表作品的说明材料;代表作品在国内外评比中的获奖证书:专业技艺论述或者论文;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证明材料

申请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

经信部门

申请人

不再提交








潜江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相关部门

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依据名称、条文及内容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镇)

级及其他

1

市经信局

经营场所使用权合法证明

具备与其经营类别相适应的场地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第六条

经信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申请人




2

市经信局

已有百年历史以上的考证资料,或者在传统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的证明材料;说明其风格、特色的有关材料;采用天然原材料的证明材料;各历史时期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品证明材料;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申请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

《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第九条

经信部门

申请人


3

市经信局

作品实物照片及采用特有、珍贵、稀有原材料制作的证明材料;作品创作思想和艺术价值的说明材料;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会取得的荣誉证书

申请湖北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

《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第十条

经信部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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