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00:00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我委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组织专班,落实人员,务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提档升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新闻类信息10条,政府文件类信息7条,财务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条,其他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该栏目,市民可下载申请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公布了市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名称、电话等联系方式。2015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公布信息量少,不能全盘反映委机关的工作内容,信息报送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即从信息形成到收集、整理、发布公开的过程,委内的沟通协调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等。2016 年,本委一是将加强《条例》的学习,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操作能力;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网络建设,强化信息量发布,丰富公开信息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五、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履行信息发布程序,各科室报送的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核才能发布,对保密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同时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委机关所有涉密人员均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保密工作层层落实。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