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潜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潜机编[2021]3号)文件,我单位由湖北省潜江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更名为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运行业转型升级、港口一体化和多式联运推进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业、渔船检验等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四.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相关资金的申报、发放、使用、管理和审核等工作;
五.负责港口、航道等水路交通行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行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等工作;
七.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息发布、教育培训、诚信考核、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水路交通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防汛、抢险、救灾的指令,负责船舶调度、港口使用,运输组织等工作;
九.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路交通溢油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溢油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工作;
十.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助处理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十一.参与并协助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反恐防暴、生态环保、卫生防疫、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本级决算组成。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退休干部职工30人。内设七科一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信息科、工程科、船检科、船舶船员科、运输港务科,下设兴隆处。兴隆处是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法代表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在当地履行港航管理的综合职能,行政和业务均受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的统一领导。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是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045.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42.00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42.59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2,299.9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42.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129.72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2,341.94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8 | 22.55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235.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0.23 |
总计 | 30 | 2,364.72 | 总计 | 60 | 2,364.72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129.72 | 2,087.12 | 42.59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087.72 | 2,045.12 | 42.59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2,087.72 | 2,045.12 | 42.59 | |||||
2140136 | 水路运输管理支出 | 505.21 | 462.61 | 42.59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1,582.51 | 1,582.51 | ||||||
229 | 其他支出 | 42.00 | 42.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341.94 | 482.43 | 1,859.51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299.94 | 482.43 | 1,817.51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2,299.94 | 482.43 | 1,817.51 | ||||
2140136 | 水路运输管理支出 | 482.43 | 482.43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1,817.51 | 1,817.51 | |||||
229 | 其他支出 | 42.00 | 42.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045.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42.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2,279.89 | 2,279.89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42.00 | 42.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087.12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2,321.89 | 2,279.89 | 42.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235.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23 | 0.23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235.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2,322.12 | 总计 | 64 | 2,322.12 | 2,280.12 | 4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279.89 | 462.38 | 1,817.51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279.89 | 462.38 | 1,817.51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2,279.89 | 462.38 | 1,817.51 |
2140136 | 水路运输管理支出 | 462.38 | 462.38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1,817.51 | 1,817.5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79.5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17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15.15 | 30201 | 办公费 | 1.83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48 | 30202 | 印刷费 | 0.6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2.63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8.35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87.48 | 30205 | 水费 | 0.05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2.6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0206 | 电费 | 1.9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10 | 30207 | 邮电费 | 2.4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87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73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54 | 30211 | 差旅费 | 3.26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2.62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24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0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71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1.91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24.25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5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2.29 | 30229 | 福利费 | 4.92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1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14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86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11 | |||||||
人员经费合计 | 384.59 | 公用经费合计 | 77.7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42.00 | 42.00 | 42.00 | |||||
229 | 其他支出 | 42.00 | 42.00 | 42.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42.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4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单位: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6.66 | 6.39 | 6.39 | 0.27 | 6.66 | 6.39 | 6.39 | 0.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64.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5.7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和固定资产购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2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09万元,增长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7.12万元,占本年收入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42.59万元,占本年收入2.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41.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9.49万元,增长11.9%。其中:基本支出482.43万元,占本年支出20.6%;项目支出1859.51万元,占本年支出7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22.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75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1.当年新增溢油应急设备库专项资金497万元;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专项资金29.93万元;3.新增“美丽乡村渡口”改造专项经费77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1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3.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1.当年新增溢油应急设备库专项资金497万元;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专项资金29.93万元;3.新增“美丽乡村渡口”改造专项经费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4.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结余42万元支付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08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1.当年新增溢油应急设备库专项资金497万元;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专项资金29.93万元;3.新增“美丽乡村渡口”改造专项经费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279.89万元,占100.00%。主要是用于1.交通运输(类)支出2279.89万元,占100%;(类)下公路水路运输(款)2279.89万元,占100%;(款)1、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462.38万元,占20.28%;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817.51万元,占79.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当年新增溢油应急设备库专项资金497万元;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专项资金29.93万元;3.新增“美丽乡村渡口”改造专项经费77万元。
1.交通运输支出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2.38万元,支出决算为46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当年新增溢油应急设备库专项资金497万元;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专项资金29.93万元;3.新增“美丽乡村渡口”改造专项经费7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15万元、津贴补贴17.48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8.35万元、绩效工资18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住房公积金32.6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71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2.29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7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0.6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9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73万元、差旅费3.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2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1.91万元、劳务费24.2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00万元,本年支出42.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支付2023年第四季度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四季度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5%,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根据单位历年支出情况,此项支出本年无,且此项支出本年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没有发生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都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4.1%。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车辆加油及维修审核报销办法,控制公车使用费用的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旧,运行费用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保养、年检保险、车辆通行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64.5%。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部、省行政管理部门及各行业管理单位,主要是对兴隆二线船闸进行调研、业务交流检查等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6.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965.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行业政策,立项规范;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有序;绩效目标设置基本合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的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总体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729万元,执行数为70.05万元,完成预算49.43%。完成的绩效目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由航道养护经费21万元,非税收入8.5万元,其他收入和结余112.22万元组成,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航道养护经费21万元,我中心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该项资金。(1)绩效目标中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航道运行畅通,加强水路运输,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发展,实际达到预期目标;(2)绩效目标中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航道畅通,实际达到预期目标;(3)绩效目标中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水上运输服务质量,实际达到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预算不规范、不精准。

水上安全管理经费及港口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1万元,执行数为15.31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的绩效目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我中心已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完该项资金。(1)绩效目标中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水上及港口安全运输无事故,提高安全技能知识知晓度,保证全市水运平稳持续发展,实际达到预期目标;(2)绩效目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船主、货主满意度≥95%,实际达到预期目标。

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664万元,完成预算99.16%。完成的绩效目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我中心已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完该项资金。(1)绩效目标中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2)绩效目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实际达到预期目标。

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征收补偿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的绩效目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我中心已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完该项资金。

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执行数为125.85万元,完成预算75%。完成的绩效目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我中心已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该项资金,因第2024年第四季度运营费应于年末支付,故该项目第四季度运营费42万元待跨年拨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整改。我中心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复查,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复查工作反馈对接会,会同业务部门深入分析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印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复查情况通报,明确要求各部门充分利用评价结果,特别是把对问题整改及建议的吸纳,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将绩效管理作为提升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对照复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针对绩效自评及复查发现的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统筹中介机构、行业专家、社会学者、各职能科室等各方力量,2024年度圆满完成了中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965.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行业政策,立项规范;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有序;绩效目标设置基本合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二、2024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4分
1、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4分;
2、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41.7298万元,实际完成指标70.05万元,全年执行数2分;②社会成本指标,2分;③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3、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 保障工资人数29人,当年实际保障工资人数30人,全年执行数20分;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全年执行数10分;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分;
4、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年执行数15分;②经济效益指标,10分;③生态效益指标,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全年执行数2分;
6、报告上报时间:按时上报全年执行数4分;
7、报告质量:格式规范2分,内容完整2分,佐证资料齐全4分,全年执行数共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成本指标执行率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141.7298万元。主要由航道养护经费21万元,非税收入8.5万元,3006资金其他收入和结余112.2298万元组成,2024年因3006户预算高于实际收入,当年3006户资金收入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9.43%。
(2)产出指标执行率情况:①数量指标:保障工资人数30人,全年执行数103.48%;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全年执行数100%;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0%。
(3)效益指标执行率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执行率为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141.7298万元。主要由航道养护经费21万元,非税收入8.5万元,3006资金其他收入和结余112.2298万元组成,2024年因3006户预算高于实际收入,当年3006户资金收入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9.43%。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保障工资人数30人;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预期目标。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达到预期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0%。达到预期满意度指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主要由航道养护经费21万元,非税收入8.5万元,3006资金其他收入和结余112.2298万元组成,2024年因3006户预算高于实际收入,当年3006户资金收入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9.43%。未达到预期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2024年仍然存在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与实际支出不匹配,不能较好的满足全市海事综合事务管理与航道养护及港口设施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数为141.7298万元,执行数为70.05万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全市海事综合事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2024年度,根据我单位职能和三定安排的需要,及市委关于《开展红旗港区码头整治征收资产处置工作的请示》的批复,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及红旗港区整治专项工作,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下达市县交通部门项目支出基数的通知》(鄂财建发[2014]74号)文件,下达我市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1万元。使用年限2024年度。
依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党务会议纪要[2022]20号精神及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3年红旗港区码头整改专项资金的请示》(潜交文[2023]4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码头提出整改,对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8.5万元用于弥补红旗港区拆迁整治工作专项经费。
2024年度其他收入资金预算100万元,上年度结余资金预算12.2298万元,3006户当年资金预算112.2298万元,用于我单位公用支出。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4年度市财政批复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141.729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21万元,我中心已按既定预算执行进度使用完该项资金。全部用于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41.7298 | |
1 | 邮电费 | 5 |
2 | 招待费 | 1 |
3 | 电费 | 5 |
4 | 差旅费 | 10 |
5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0.7298 |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支出及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5]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中心负责人郑涛同志任组长,高卫东、陈振宏、肖志贵、邹杰、许晓春、樊俊任副组长,成员为黄莉、何路遥、陈向阳、吴涛、黄原樵、陈波、丁立的2024年度市级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141.7298万元,全年执行数70.05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经费141.7298万元,当年到位资金70.0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市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在2024年度使用完毕,无结余。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保障工资人数30人;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达到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达到预期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90%。达到预期满意度指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执行项目预算,严格按2024年度海事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目标开展工作,偏离情况不明显,绩效显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2024年工作总结(书面材料附后)。
2、财政支付明细(资料附后)
3、2024年开展船舶检验、岸线巡查、港口防污染整改、港口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开展应急演练、“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情况(资料附后)。
4、2024年开展安全检查、异地船检等活动的新闻报道、照片(资料附后)。
2025年5月12日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水上安全管理经费及港口维护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 自评结论
(一)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0分
1、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8分;
2、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限额15.31万元,全年执行数8分;②社会成本指标,2分;③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3、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12艘渡船年检工作完成率100%,全年执行数20分;②质量指标:港口危险货物监管率100%,2023年度,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港区码头拆迁整治,现已无危险货物运输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监管率0%,导致全年执行数0分;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分;
6、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减少水上及港口安全运输事故,全年执行数15分;②经济效益指标,10分;③生态效益指标,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全年执行数2分;
8、报告上报时间:按时上报全年执行数4分;
9、报告质量:格式规范2分,内容完整2分,佐证资料齐全4分,全年执行数共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成本指标执行率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项目成本限额15.31万元,执行率为100%。
(2)产出指标执行率情况:①数量指标为全市12艘渡船年检,执行率100%。②质量指标执行率情况:2023年度,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港区码头拆迁整治,现已无危险货物运输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执行率0%;③时效指标执行率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达到时效目标,执行率为100%。
(3)效益指标执行率情况:减少水上及港口安全运输事故,执行率为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15.31万元,完成绩效目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为全市12艘渡船年检,完成绩效目标。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港区码头拆迁整治,现已无危险货物运输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完成率0%;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减少水上及港口安全运输事故,完成绩效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4年仍然存在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维护费与实际支出不匹配,不能较好的满足全市水上安全监管及港口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数为15.31万元,执行数为15.31万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全市水上安全监管及港口维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度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维护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1、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4]27号)文件精神,对我中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导致的资金缺口问题,由市财政核算后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我中心所属港航海事部门取消部分事业性收费后,导致水上安全监管及港口设施维护存在经费缺口,2014年经市财政部门核实,经费缺口为27万元。2024年由财政预算解决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费15.31万元。使用年限为2024年度。
2024年,在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正确指导和市交通运输局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谋划港航项目建设、落实行业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在水运建设方面,积极协调推进汉江兴隆至蔡甸段2000吨级航道整治和汉江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加速推进潜江港泽口港区综合码头后方陆域一期工程项目;谋划潜江国家高新区战略储备综合码头项目;全力缔造美丽乡村渡口。在水运污染防治方面,今年来,我们紧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持续优化汉江和内河生态环境,打造清洁的水运环境。一是全力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二是安装推广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三是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在水运行业安全方面,今年以来,全市水上船舶安全仍然保持零事故零死亡的稳定态势,水运安全有序的保持离不开各级部门的通力合作;在船舶检验方面,今年,严格客渡船检验关,对辖区12艘渡船进行年度检验,船检师通过对船体外板测厚、跳板牢固性检查、消防救生设备核对等全方位测验,确保渡船保持较好的适航性。送检上门、送证上门;共检验商船241艘次,全年检验业务量:总吨151250、总功率64577千瓦、参考规范化量161757吨。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15.3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支出。2024年度,水上运输管理行业发展稳定,保障了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了整体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5.31 | |
1 | 办公费 | 7 |
2 | 邮电费 | 4 |
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1 |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支出及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5]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中心负责人郑涛同志任组长,高卫东、陈振宏、肖志贵、邹杰、许晓春、樊俊任副组长,成员为黄莉、何路遥、陈向阳、吴涛、黄原樵、陈波、丁立的2024年度市级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4年度“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15.31万元,全年执行数15.31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经费15.31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费,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在2024年度使用完毕,无结余。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为全市12艘渡船年检,完成数量指标。②质量指标完成率情况:2023年度,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港区码头拆迁整治,现已无危险货物运输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完成率0%。③时效指标完成率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时效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减少水上及港口安全运输事故,完成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满意度指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执行项目预算,严格按2024年度水上安全监管经费及港口设施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目标开展工作,无偏离情况,绩效显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2024年工作总结(书面材料附后)。
2、财政支付明细(资料附后)
3、2024年开展渡口检查、开展应急演练、“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情况(资料附后)。
2025年5月12日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 自评结论
(一)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8分;
2、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限额40万元,实际完成39.664万元,全年执行数8分;②社会成本指标,2分;③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3、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2家公司处理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水域面积,全年执行数20分;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率100%,全年执行数10分;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分;
4、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15分;②经济效益指标,10分;③生态效益指标: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全年执行数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全年执行数2分;
6、报告上报时间:按时上报全年执行数4分;
7、报告质量:格式规范2分,内容完整2分,佐证资料齐全4分,全年执行数共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成本指标执行率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项目成本限额40万元,当年支出39.664万元,年终结余3360元财政收回。执行率为99.16%。
(2)产出指标执行率情况:①数量指标为2家公司处理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水域面积,执行率100%。②质量指标执行率情况: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执行率100%。③时效指标执行率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达到时效目标,产出指标执行率为100%。
(3)效益指标执行率情况:①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②生态效益指标:推进绿色水运发展,效益指标执行率为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40万元,当年支出39.664万元,年终结余3360元财政收回。完成绩效目标99.16%。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为2家公司处理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水域面积,完成率100%。②质量指标执行率情况: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完成率100%。③时效指标执行率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①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②生态效益指标: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完成绩效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4年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与实际支出相匹配,能较好的满足全市全市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2025年度,为持续做好我市汉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综合考虑泽口港码头到港船舶和汉江二线船闸、航道整治项目施工船舶增长影响,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处置接收费也相应增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全市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1、2024-2026年期间,依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计[2017]273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3]107号)文件精神。用于对我市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置转运服务费,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谱写好长江、汉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推进绿色水运发展,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2024年由财政预算解决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40万元。使用年限为2024年度。
2、我市汉江航道里程55.1公里,江汉运河航道段6.72公里。现有港口企业2家(湖北港口潜江港务有限公司为在建港口企业),1000吨级泊位8个。汉江沿线作业趸船18艘。自2021年起执行港口和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物进行接收转运处置。2023年2家污染物接收单位通过招标方式与我中心签订了年度服务协议,合同期限为2023年11月-2024年11月,负责接收转运处置我市汉江段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签约资金共计39.664万元。其中一家为湖北双鑫船务有限公司,签约资金为34.75万元,通过污染物接收船按照1次/10天的周期接收并转运汉江潜江段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物,拥有接收船1艘,专用码头2座;另一家企业潜江市竹清净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约资金为4.914万元,负责接收转运港口企业的固体垃圾,拥有垃圾车10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市共接收船舶垃圾5.5224吨、生活污水732.426m³、含油污水0.8225m³,全年转运处置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支出。2024年度,水上运输管理行业发展稳定,保障了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了整体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合计 | 40 | |
1 | 劳务费 | 40 |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支出及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5]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负责人郑涛同志任组长,高卫东、陈振宏、肖志贵、邹杰、许晓春、樊俊任副组长,成员为黄莉、何路遥、陈向阳、吴涛、黄原樵、陈波、丁立的2024年度市级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40万元,全年执行数39.664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经费40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市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在2024年度使用39.664万元,年终结余3360元财政收回。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为2家公司处理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水域面积,执行率100%。②质量指标执行率情况:资金使用合规率100%。③时效指标执行率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绩效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港口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②生态效益指标: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完成绩效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自评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执行项目预算,严格按2024年度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目标开展工作,无偏离情况,绩效显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财政支付明细(资料附后)
2、2024年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合同(资料附后)。
3、2024年开展汉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活动的新闻报道、照片(资料附后)。
2025年5月12日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 自评结论
(一)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8分;
2、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600万元,全年执行数4分;②社会成本指标,2分;③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3、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港埠企业2家,全年执行数20分;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率100%,全年执行数10分;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分;
4、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15分;②经济效益指标,10分;③生态效益指标:促进生态保护,全年执行数30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95%,全年执行数2分;
6、报告上报时间:按时上报全年执行数4分;
7、报告质量:格式规范2分,内容完整2分,佐证资料齐全4分,全年执行数共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经济成本指标执行率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600万元。执行率为100%。
(2)产出指标执行率情况:
①数量指标: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港埠企业2家,执行率为100%;
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率100%,执行率为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执行率为100%。
(3)效益指标执行率情况:促进全省长江干线生态保护,执行率为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0%,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600万元,完成成本指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港埠企业2家;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率100%;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产出目标。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全省长江干线生态保护,完成效益指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完成满意度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1、2023-2024年期间,依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党务会议纪要[2022]20号精神及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3年红旗港区码头整改专项资金的请示》(潜交文[2023]4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及国家四部委生态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我市红旗码头提出整改,为保障企业权益,化解风险矛盾,与2家港埠企业签订经济补偿协议,拆除其所属码头及设施,红旗码头整改所需资金2057.85万元由市财政予以保障。2023年度财政预算已解决1028.93万元,2024年由财政预算-债券资金解决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600万元。使用年限为2024年度。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6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债券资金支出。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了整体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合计 | 600 | |
1 | 对企业的补助 | 600 |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支出及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5]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中心负责人郑涛同志任组长,高卫东、陈振宏、肖志贵、邹杰、许晓春、樊俊任副组长,成员为黄莉、何路遥、陈向阳、吴涛、黄原樵、陈波、丁立的2024年度市级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600万元,全年执行数60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经费600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在2024年度使用完毕,无结余。完成成本指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港埠企业2家;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率100%;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完成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促进全省长江干线生态保护,完成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完成满意度指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项目自评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执行项目预算,严格按2024年度红旗港区码头整治拆迁补偿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目标开展工作,无偏离情况,绩效显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财政支付明细(资料附后)
2、市政府批示等文件(资料附后)。
2025年5月12日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
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分
1、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4分;
2、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68万元,实际完成指标125.85万元,因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2026年3月,合同金额167.8万元/年,我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后支付,2024年度支付1-3季度的运营费125.85万元,全年执行数3分;②社会成本指标,2分;③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3、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溢油水域处理半径为汉江潜江段上下游100公里,全年执行数20分;②质量指标:应急设备库运营费正常使用率100%,全年执行数10分;③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数10分;
4、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防污染能力,全年执行数15分;②经济效益指标,10分;③生态效益指标,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全年执行数2分;
6、报告上报时间:按时上报全年执行数4分;
7、报告质量:格式规范2分,内容完整2分,佐证资料齐全4分,全年执行数共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1)成本指标执行率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168万元。主要用于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因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2026年3月,合同金额167.8万元/年,我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后支付,2024年度支付1-3季度的运营费125.85万元,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
(2)产出指标执行率情况:①数量指标:溢油水域处理半径为汉江潜江段上下游100公里,全年执行率100%;②质量指标:应急设备库运营费正常使用率100%,全年执行率100%;③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全年执行率100%。
(3)效益指标执行率情况:提升防污染能力,执行率为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为使用经费限额168万元。因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2026年3月,合同金额167.8万元/年,我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后支付,2024年度支付1-3季度的运营费125.85万元,导致资金预算完成率为75%。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溢油水域处理半径为汉江潜江段上下游100公里,完成预期目标;②质量指标:应急设备库运营费正常使用率100%,完成预期目标;③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完成预期目标。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升防污染能力,完成预期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预期目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因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合同期限为2024年3月-2026年3月,合同金额167.8万元/年,我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后支付,2024年度支付1-3季度的运营费125.85万元,导致资金预算完成率为75%。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全市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2024年,依据市委批复《关于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服务费请示》及市局党组决定事项通知([2022]第143号),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投入使用,对汉江潜江段上下游100公里内船舶溢油进行快速回收和处置,控制对水生态的破坏性影响,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度下达我市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168万元。使用年限2024年度。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4年度市财政批复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16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额拨付该项目资金168万元,我中心已按合同要求拨付使用该项资金125.85万元。全部用于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68 | |
1 | 劳务费 | 168 |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支出及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5]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负责人郑涛同志任组长,高卫东、陈振宏、肖志贵、邹杰、许晓春、樊俊任副组长,成员为黄莉、何路遥、陈向阳、吴涛、黄原樵、陈波、丁立的2024年度市级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168万元,全年执行数125.85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经费168万元,当年到位资金168万元,当年使用资金125.8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市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使用合规合法,资金使用完成率75%。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溢油水域处理半径为汉江潜江段上下游100公里;②质量指标:应急设备库运营费正常使用率100%;③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当年12月底前。完成预期指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升汉江潜江段防污染能力,完成预期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预期满意度指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自评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执行项目预算,严格按2024年度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目标开展工作,偏离情况不明显,绩效显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财政支付明细(资料附后)。
2、潜江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合同(资料附后)。
3、2024年工作简报(资料附后)。
附件: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