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0〕481号),现提前下达你地2021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万元,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060000035,收支分别列2021年“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和“214交通运输支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有关要求,列入2021年预算。
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请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制定绩效考核方法,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2021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重点项目)分配情况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4日
2021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重点项目)分配情况表 | |||||
序号 | 市州 | 县市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金额(万元) |
32 | 潜江市 | 市本级 | G234潜江市后湖至熊口段改建工程 | 国道 | 4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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