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02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08:53:10 文  号:鄂财建发〔2022〕78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08:53:10 名  称: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3 08:53 来源: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经省政府同意,下达你地 2022 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提前下达 万元,本次下达 万元。以上资金收入列 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分项目支出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支出列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普通省道建养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省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专项补助”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12 公路运输管理”科目,“港航建设专项资金” 支出列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22港口设施”科目,“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 “2140122 航道维护”科目。通过2022 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收到文件后,及时与同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将资金迅速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28号),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作为与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国。请你地接收到本指标发文后,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你地要配合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有关要求和绩效目标表(附后),细化本地年度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如期实现目标。

附件:2022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总计一、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省级补助资金二、道路运输物流省级补助资金三、港口航道设施建设养护省级补助资金四、交通运输债务本息支出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公路设施建设维护经费普通省道建养资金客货运站场建设资金及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专项补助港航建设专项资金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普通公路债务利息支出
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小计提前下达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已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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