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相关案例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92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10:32:2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10:32:24 名  称: 潜江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相关案例

发布日期:2021-09-07 10:32 来源: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案例一:6月23日下午15时左右,市交通运输局12328服务监督电话接到举报,来电人反应他和朋友张某从仙桃市乘坐一辆“黑车”到潜江办事,途中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朋友张某颈椎受伤,现正在潜江市中心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由于驾驶员拒绝支付相关检查治疗费用,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举报该车驾驶员从事非法营运,请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我局信心中心值班人员登记后迅速转办至潜江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向三人详细调查询问,得知,当日中午时分,李先生和朋友张某在仙桃市汽车客运站准备乘坐中巴车到潜江办事,因中巴车发班还需要等一段时间,两人赶时间,就找到汽车客运站前停靠的一个摩托车驾驶员询问在哪乘坐出租车。这时,坐在旁边摩托车上的黄某听说后主动说他有车,可以送两人到潜江。约定车费150元,先支付100元,到了目的地后再付剩下的50元,黄某驾驶鄂MA6XX8(蓝)面包车行驶到距离潜江还有六、七公里时,遇到突发状况,一车突然超车变道,黄某紧急刹车,坐在副驾驶的张某头部撞到该车挡风玻璃,致使颈椎受伤。随后黄某将二人送到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治疗。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黄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收取任何运费,拒绝支付相关检查治疗费用,所有检查治疗的费用均由举报人李先生垫付。当李先生拿出支付宝支付凭证时,黄某顿时哑口无言。经调查,黄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予以暂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李先生和张先生也懊悔不已,称贪图便利乘坐“黑车”危害多,没有任何保障,以后绝不会搭乘“黑车”。6月28日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对投诉人进行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案例二:2021年6月28日早上7点,鄂NT0071出租车司机彭磊在潜江市张金镇汽车站门口客车发班处招揽两名女乘客后,继续将出租车停在客车发班处,口头要求两名女乘客为其继续招揽乘客,自己去客运站对面吃早餐,返回时被客运班车经营者将出租车堵住。出租车司机彭磊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进行调解后,彭磊将出租车驶离。我局信息中心值班人员登记后立即转办至潜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经过调查了解,此次出租车与客运班车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出租车司机彭磊违反出租车相关营运管理规定,以道路客运方式经营扰乱了客运秩序,客运班线司机认为出租车挤占客运班车发车位,并在发车位招揽乘客拼车,为维权而引发纠纷。针对此次纠纷,考虑到未形成重大社会影响,加之出租车驾驶员属于初犯,我处对出租车驾驶员彭磊进行了批评教育,彭磊对此表示接受并保证今后不再违规。7月2日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对投诉人进行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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