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潜江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予以公示。
2023年12月28日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潜江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及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力部署,迅速对2023年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与2022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对比,现将有关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下设行政执法机构为: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职权,范围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岗位设置数量为:232个,目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88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有执法辅助人员6名。
二、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3年共开展行政检查次数32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2次。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84件,非税收入601.71万,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办理行政强制案件137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实施停业整顿类案件10件,免于行政处罚类案件1件,城市客运类案件250件,港航海事类案件77件,道路运政类案件583件,公路路政类案件161件,安全生产(含质监)类案件2件,共计1084件。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共收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共计42件,其中4 件为对行政处罚不服,我单位已经通过电话回复的方式再次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并提示复议机关、诉讼机关的具体名称,35件为对执法范围未实行全覆盖的投诉,我单位已经通过电话向当事人进行了答复,并说明理由,3件为对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选择性执法投诉,我单位已经安排纪检监察科进行调查,经调查未发现有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并通过电话对投诉人进行了回复。
四、2023年与 2022 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对比分析情况
2023年共办理城市客运类案件250件,与2022年基本持平,道路运政类案件583件,与2022年对比增长190%,水上(港航行政等)类案件77件,与2022年对比增长83%,公路路政类案161件,与2022年基本持平,实施行政强制137起。与2022年基本持平,2023年与2022年相比,道路运政类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
五、2023年与 2022 年罚没收入对比分析情况
2023年罚没收入601余万,2022年450余万,2023年罚没与2022年罚没对比增加150余万元,成因分析:2023年与2022年相比,道路运政类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因运价较低,运输车辆特别是过境车辆为了达到多拉快跑多赚运费的目的,纷纷将车辆进行了改装,造成道路运政类案件大幅增多,是导致罚没增长的原因。
六、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难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因科技手段落后、无相关信息系统、无相关监管数据来源导致的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极度依靠人力进行巡查,往往在案件发现后,无法溯源,现场已经被破坏,亦无法找到行政相对人,导致案件无法推进。下一步我局拟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将执法人员向案件多发领域倾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附件: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 1073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0 | 1 | 1084 | 601.71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 1886 | 1886 | 1877 | 9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 137 | 137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 32 | 32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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