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29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09:25:0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09:25:04 名  称: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22 09:25

市政府办《关于报送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涉及交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8号)

    为抢抓湖北民航发展机遇,填补潜江通用航通空白,更好满足潜江市农林牧渔发展、生态保护、应急救援、国防战备等需求,在“十三五”期,将规划建设潜江通用机场,主要功能为应急救援、商务运输、航空快递、景点观光、喷洒农药、空中摄影、航空器托管维修保养、科学试验、飞行培训、勘察设计、防林护林等。2016 年6月7日,我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加快实施潜江通用机场项目有关事项的报告》,建议由市发改委负责将潜江通用机场项目纳入湖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库,市规划局牵头负责落实机场选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由市交投公司、城投公司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潜江通用机场已成功纳入《湖北省“十三五”民用航空发展及中长期机场建设规划》和《湖北省通用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待市规划局确定项目选址,财政局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我局将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二、《转发发改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43号)

一是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构建三级物流体系为明确不同层级物流站场的功能和定位,构建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我局从战略性和全局性高度,认真开展了《潜江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潜江市农村物流发展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我们2016年3月份完成规划初稿,8月份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10月20日召开规划评审会并通过评审,目前已根据各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报潜江市政府审定。该项规划立足于我市交通、物流实际,结合《潜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城市骨干道路,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将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布局为以华中(潜江)物流产业园为中心,以开发区专业物流中心、潜江铁路货运物流中心、农副水产品物流中心、南部综合物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各镇、村多个农村物流站(点)为基础的市—镇—村三级现代物流体系。该规划能有效指导我市物流科学发展,促使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化、服务网络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推进我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二是出台促进物流业发展意见,优化市场环境。指导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学习考察了省内外物流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家及省有关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代拟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并于2016年12月由潜江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该意见从鼓励物流企业转型发展、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增加融资途径、规范物流市场健康发展、提倡绿色物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成立行业协会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措施,对我市物流企业降低企业成本,改善物流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大力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整治活动,除日常流动巡查外,我局安排专班人员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刻在重点路段集中查处超限超载,做到超限卸载到位、改非整治到位、超限处罚到位,持续优化交通物流环境。

    三是建设公路港项目,创建交通物流新模式。为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通过多次实地考察和洽谈,市政府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0日签订了建设潜江传化公路港项目的合作协议。潜江传化公路港项目是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占地284.52亩,总投资约4.3亿元,建设集物流信息交易平台、零担、仓储、电商、加油站、汽修汽配、司机之家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物流中心和电商分拨中心。该项目已于3月21日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已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及备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前期手续。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公路物流行业平台运营商,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公路港项目建设或运营,具有先进的公路港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拥有丰富的物流资源。潜江传化公路港项目的建设,将整合货源、车辆、金融等信息,为物流企业提供运营支撑、系统支持,有助于推动物流行业资源共享和跨区域运输,构建全国公路港网络。

    三、《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8号)

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在2016年10月上旬起草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潜江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起草之前,分别召开了内部培训会议,对国家层面的文件进行宣贯,将国家交通运输部统一发布的《出租汽车改革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在我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北门转盘、广华城区等人口密集场合以展板形式面向社会公示,向出租车企业及现有的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宣讲,同时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本框架与国家层面保持一致,只在“改革巡游车的经营权管理”和“网约车的数量管控”以及“落实组织保障”上有一定的区域特点。

一是关于改革巡游车的经营权管理制度问题。结合我市本轮经营权即将到期的实际,提出下一轮起全部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今后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符合国家层面提出的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求,与全省其他兄弟市州同步。

二是关于出租车的数量管控问题。目前,全国已经出台相关细则的各大城市均未提出网约车数量管控,而且武汉市也未提出,加之我市的网约车市场份额较小,因此不设数量限制,鼓励网约车发展,回应市场的需求。若因市场制约网约车发展不足,不能解决“打的难”的问题,需对现有的巡游出租车数量实现动态调控,按市场需求科学测算数量,择机投放巡游出租车。

三是关于落实组织保障问题。结合我市即将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到2017年3月31日截止),原作为出租车管理工作经费来源的有偿使用费也将随之消失,为保障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故提出将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此外,根据网约车监管工作的需要,每一个地方城市必须独立建设管理监控平台,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开发监控软件与之对接,故届时必须由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潜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基本框架也与国家层面保持高度一致,只是在车辆、人员、平台公司的准入条件上切合本地实际。

一是关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准入条件。除按照国家层面的统一要求外,增加了“在市域内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在市域内注册的网约车数量必须具备一定规模。”等2条,主要是从市场监管、安全运行、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等方面予以考量,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支持新业态的发展。

二是关于网约车车辆的准入条件。(1)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或在车管部门首次注册2年以内的在用车。此条参照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标准。(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此条按国家标准直接套用,主要是加强安全管理。(3)车辆技术性能等级应达到一级。此条主要是参照现有巡游出租汽车的技术性能标准。(4)单车总价不低于现有巡游出租汽车的购置价。此条主要是结合本市实际,不过高设置门槛,鼓励有意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市民加入。(5)车身颜色、外观与普通车辆一致,不得张贴,安装任何营运标识。此条参照全国其他城市的做法,也避免网约车统一标识后容易与巡游车发生纠纷与冲突。(6)车辆为本市牌照且使用性质登记认为“预约出租客运”。此条参照全国其他城市的做法,便于监督管理。

三是关于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在国家层面的准入条件上细化为“取得C1类及以上驾驶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主要是参照现有巡游驾驶员的标准。

    目前,我市的《指导意见》和《网约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拟定择机发布实施,出租车市场运行态势平稳可控。

四、《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7号)

“十三五”期,我市将着力升级内河航道等级,港口吞吐能力达到700万吨,形成以长江、汉江和江汉运河等航道资源为骨架,以“泽口港区、红旗港区”为节点,“长汉相通、干支相连”的内河航道网络体系,着力构建武汉城市圈西部“水上门户”。其中,航道通过疏浚6条178公里内河航道,改造碍航桥梁,最终形成江汉运河沟通长、汉两江,内荆河、东干渠等向南连通长江的内河航运网络体系。潜江水运十三五规划新建项目:兴隆旅游2个客运码头、金澳科技石化3个千吨级泊位码头、泽口港区水上加油站2个泊位码头、砂石中心5个专用码头。重点建设潜江港泽口港区综合码头,该项目是我省“十二五”港口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位于汉江黄家场滩段右岸泽口河段,上距潜江汉南闸闸口550米。项目将新建4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杂货泊位1个,通用泊位1个,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通行能力290万吨,工程概算投资约4.03亿元。目前,前沿水工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了主体工程的85%,预计今年8月份完成全部施工。泽口港区自身具备良好的深水岸线,是汉江流域的宝贵资源,经打造后泽口港区将具有良好的公、铁、水联运条件,可充分整合多种运输优势,形成公、铁、水联运的无缝对接。

五、《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鄂政发41号)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做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与上级规划衔接工作。我局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十三五”宣贯会,根据宣贯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添加了“四好农村路”创建和生命安全防护“455”工程建设等内容版块。同时,根据省“十三五”交通发展方向,我局积极申报2018年报部重点项目计划,加快报部项目的前期工作,牢牢把握“前期工作就是资金、前期工作就是效益”的理念,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思路,逐个项目制定前期工作作战路线图并进行细化,确保了前期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目前2018年拟报部计划G234潜江市后湖至熊口段改建工程已完成各专题要件办理,工可报告已送省发改委审批;S351广华至积玉口段改建工程已完成除用地预审外所有专题要件办理,待获批用地预审后,立即报省发改委审批。下一步,我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坚持推行“日记账、周调度、月通报、季拉练、年结帐”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项目考核问责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督办,确保完成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