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空气污染,进一步推动辖区到港船舶使用岸电常态化、规范化,协同推进港口绿色发展。1月23日,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潜江港泽口港区开展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联合专项检查。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船舶靠港超过2小时应当使用港口岸电。我市泽口港区已于2023年9月完成港口岸电安装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在相关微信平台推广,对过往船舶进行了长期宣传,但近月以来,我市船舶靠港使用港口岸电率有所下降。
据了解,此次检查从两个层面开展。船舶方面,检查靠港船舶2艘次,督促“鑫航0828”轮及时将接插岸电信息在“船E行”平台进行扫码记录;港口方面,对照靠港船舶清单和港口岸电使用清单进行了逐一对比,对未使用港口岸电的船舶进行了询问调查,全方位摸清岸电使用情况。
下一步,潜江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强船舶岸电使用联合专项检查,对靠港未按规定接插使用港口岸电的违规船舶坚决依法处理,督促船方、港口企业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强化到港船舶岸电使用,切实提高汉江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助推我市水运行业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通讯员 卫拥军 吴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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