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0987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督导办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19: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19:40:00 名  称: 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3-08 19:40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

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省教育督导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各项工作,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一、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要求

1.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要求,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教育督导新体系。

2.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按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修订完善区镇处履行教育职责和学区、中小学考评办法,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着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工作制度。

二、认真抓好督政工作,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3.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部署,统筹做好省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评。依据省考评细则认真梳理自查,形成问题清单,积极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通过省级督导检查。开展各区镇处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综合考评,优化区镇处教育发展环境。

4.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准备工作。对标优质均衡发展“四个更”的要求,调查我市工作现状,分析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达标。

三、务实开展督学工作,帮助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5.落实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责任督学依法依规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开展经常性督导和随访督导,对责任区域内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6.做好专项督导工作。围绕省、市年度教育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校园安全、卫生防疫、教育信息化、体育艺术劳动教育等专项督导。

7.组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制定《第五轮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共建工作方案》,督促结对双方积极协商沟通,根据两校特色,增强交流互动,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差距。

8.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对2021年计划内的25所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四、开展质量监测工作,巩固均衡发展成果

9.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际差异水平动态监测。按照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要求,分别监测全市小学、初中校际差异系数,综合分析提出诊断意见,确保基本均衡差异系数稳中有降,不反弹,优质均衡差异系数逐步达标。

10.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做好国家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实施工作。

五、强化督学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能力

11.做好市级督学换届工作。重新选聘市级专兼职责任督学,及时调整学区(分局)、学校督导联络员建立一支年富力强、专业门类齐全、业务熟练、勇于担当的督学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切实发挥督学作用。

12.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创新督学培训模式,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增强督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督学培训资源库,编印督导工作手册、督学工作案例集等培训教材,提升督学专业能力。

13.推进教育督导管理信息化。坚持互联网思维,依托全国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市级督导信息化网络,实现督政、督学远程数据采集,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潜江市2021年度教育督导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3月8日

附件:

潜江市2021年度教育督导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制发2020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2.制发2020年度全市教育工作考评结果通报;

3.制发局直单位2020年度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二月份:

1.制发《2021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拟定《2021年度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修改稿;

3.开展开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疫情防控、区镇处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

三月份:

1.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情况的调研;

2.开展义务段学校基本均衡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测算;

3.制发《教育系统第五轮(2021-2023年)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方案》;

4.开展学校后勤工作专项督导。

四月份:

1.开展第八届责任督学选聘工作;

2.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业务培训。

五月份:

1.配合省督导室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2.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

3.开展功能室管理和使用专项督导。

六月份:

1.对体育、艺术、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七、八月份:

1.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国家教育督导学院网络课程培训;

2.组织责任督学重点督查“双减”及违规补课等行为。

九月份:

开展区镇处控辍保学工作和中小学落实课程计划情况专项督查。

十月份:

1.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2.开展学校教育教学规范管理专项督导。

十一月份:

1.开展2021年城乡教育结对共建工作专项督导;

2.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十二月份:

1.对责任督学工作开展考评;

2.组织开展教育工作年度综合督导评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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