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清明诗会”活动的
通 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十三届“清明诗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各地各校要将“清明诗会”活动同“经典诵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经典、诵读经典活动,让师生感受语言文字魅力,提升文学素养,弘扬传统文化。学校要利用广播播放经典诵读光盘,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陶冶情操;要将经典诵读内容编排成古诗韵律操,丰富学校大课间活动内容,提升经典诵读活动的趣味性;要利用学校舞台或其他场地,开展吟诗、舞诗、唱诗、演诗、诗词接龙、诗词竞赛等丰富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参与度。
(二)开展“祭奠英烈”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清明节期间,要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主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要带领学生开展文明祭扫、走进本地名人故居;组织学生观看爱国题材影片;开展“祭英烈 学党史 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班会;办宣传栏或黑板报“向中印边防斗争中壮烈牺牲的英烈致敬”。
(三)开展“种瓜点豆”活动,进行农耕劳动教育。“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清明节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春耕春种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本土资源,开展接地气的劳动教育。通过翻土、浇水、撒种、培土等农耕体验活动,引导学生感受节气的特征,听懂自然的语言,学习耕种的方法,体验耕种的辛苦,达到“识节气、懂农事、会实践”的效果,懂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自觉践行“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开展“拥抱春天”活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最美人间四月天,此时春风和煦、生机盎然,正是感受春光、放飞心情的大好时节。各地各学校要让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参与到“拥抱春天”活动的策划中,通过远足郊游、踏青赏花、趣味运动、绘画摄影等,引导学生亲近自然、放松心灵、缓解压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心理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明节是我国的一大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资源。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保障“清明诗会”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打造特色。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把“清明诗会”活动和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整体推进。要不断创新,打造特色品牌。通过音频、视频、绘画、诵读、创作等形式,以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墙报、校刊等载体,展示中华经典的无穷魅力,展现师生丰润的人文素养,弘扬民族精神,彰显文化自信。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各地各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清明诗会”主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广泛性,形成学校工作的新常态,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学区、分局、局直学校于4月30日之前,上报活动总结性文字材料和不少于10张活动过程性图片至邮箱:jyjjjk@163.com。教育局将对各地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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