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中小学生睡眠充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全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睡眠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学校要关注学生健康体质,健全规范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将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作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强体质接班人的重要载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家校协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为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见附件1,各地各校要按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三、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非寄宿制学校和无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进行中午托管。开展午托的学校不得利用午托时间进行集中授课、考试、写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要创设一定条件保证学生必要的午休。没有组织午托的学校要督促指导学生在家进行午休。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协作,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就寝督促工作,督促小学生在21:20前就寝,初中生在22:00前就寝,高中生在23:00前就寝,保证学生睡眠充足。
四、统筹抓好作业管理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作业量管理要求,小学1-2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布置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课外作业,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作业,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同时学校要建立作业统筹管理机制,班主任要调控学生当天作业总量,每天各学科作业时间在教室黑板上要进行公示,保证每天作业总量不超标。
五、规范教辅资料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一科一辅”的管理要求,认真使用好统一发放的配套练习册。任何学校不得统一征订“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请各地各校认真学习研究上述管理要求,针对学生课业负担、睡眠、体质健康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力、执行不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潜江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表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潜江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表
春(冬)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到校时间 | 上午 | 下午 | 小学、寄宿制中学离校时间 | ||
小学 | 不早于7:50 | 8:20-11:40 | 14:00-16:20 | 不晚于17:30 | |
初中 | 七年级 | 不早于7:00 | 8:00-11:40 | 14:10-17:00 | 不晚于19:50 |
八年级 | 不晚于20:30 | ||||
九年级 | 不早于6:50 | 不晚于21:10 | |||
高中 | 高一、高二 | 不早于6:40 | 7:40-11:40 | 14:10-17:30 | 不晚于21:30 |
高三 | 不早于6:30 | 不晚于21:40 | |||
夏(秋)季(5月1日至9月30日):
| |||||
到校时间 | 上午 | 下午 | 小学、寄宿制中学离校时间 | ||
小学 | 不早于7:40 | 8:10-11:40 | 14:10-16:30 | 不晚于17:40 | |
初中 | 七年级 | 不早于6:50 | 7:50-11:40 | 14:20-17:10 | 不晚于20:00 |
八年级 | 不晚于20:40 | ||||
九年级 | 不早于6:40 | 不晚于21:20 | |||
高中 | 高一、高二 | 不早于6:30 | 7:30-11:40 | 14:20-17:30 | 不晚于21:40 |
高三 | 不早于6:20 | 不晚于21:50 |
注:此作息时间从2021年4月12日起实施。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
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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