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好少年”
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我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好少年”典型推选、发布展示、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真正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时代召唤、争当时代新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原则上推荐候选人为潜江籍或先进事迹发生在潜江市,年龄限定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
二、推选标准
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得到学校师生和社会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几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较为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
1.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勤学善思,团结奋进,自强自立,崇尚科学,创新创造。
2.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信正直,热爱劳动。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奉献社会。
4.自觉践行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文明有礼,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热爱运动。
三、推选程序
1.逐级申报。各学区择优推荐2名,园林分局择优推荐3—5名、局直各学校择优推荐2名新时代好少年典型。推选必须严格遵循广泛发动、实事求是、公开公平、事迹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动员师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层层推选优秀好少年。
2.典型推荐。推荐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避免推荐存在争议的候选人。各学区、园林分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到拟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家庭、社区、村镇进行考察。10月20日前,向局创文办报送“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及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照1张、近一年内生活照3张。文字材料务求事迹生动、概括精准;生活照要求画面清晰、阳光向上,尽量体现候选人有关事迹。
3.组织评审。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材料审核、综合评议、实地走访、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我市“新时代好少年”名单,按要求每批次向省文明办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四、宣传展示
各中小学要利用发布会、报告会等形式,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新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展示好少年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影响。
五、学习实践
各中小学要认真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知行合一。结合“扣好人生第一扣子”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生收看先进事迹发布活动,组织班(队)会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具体实践中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榜样学习。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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