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潜江市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374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16: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16:40:00 名  称: 关于开展潜江市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16:40 来源:潜江市体卫艺中心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教育部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湖北省教育厅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鄂教体艺2019〕4号)、潜江市教育局七部门《关于印发潜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潜教体艺〔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遴选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遴选潜江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总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树立一批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各地各校积极做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遴选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市近视防控示范校的遴选和建设工作要突出带动效应,以点带面,重点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当前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各地各校要注重引导、深入调研,鼓励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学校进行申报,实事求是做好遴选工作。

(三)注重衔接,形成合力。市近视防控示范校的遴选和建设要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等工作相衔接,融入文明校园、健康学校等创建工作。

三、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条件。近两年全校学生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学校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体系、减轻学业负担、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推进家校协同、改善视觉环境、强化人员配置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效,并形成本校特点。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示范校需填写申报表,连同支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分局)同意后,以学区(分局)为单位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为了更好地鼓励各地各校申报,优中选优。

(二)认定与公布。市教育局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审出潜江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15所,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认真总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特色、经验以及成效,并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有成效的学校遴选出来,市教育局将对首批近视防控示范校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二)请各地各校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中心李俊,联系电话:1887154XXXX,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3102132@qq.com。

(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不超过3000字。


  

2023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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