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 项目验收暨2024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启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48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11: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11:25:00 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 项目验收暨2024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启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11:25 来源:潜江市教科所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潜科文〔2024〕6号)和《2024年度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立项的通知》(潜科文〔2024〕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促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决定对2023年、2024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和组织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0日-8月30日期间,对已完成验收工作的2023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对已准备好启动的2024年度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进行启动。

二、工作安排

(一)关于项目验收工作

1.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2)和《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3),准备好相关附件,提交至市教科所;

2.实地验收。市教科所组织专家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实地审查项目资料,指导项目成果;

3.成果优化。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善项目档案,优化项目成果,提交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

4.成果申报。市教科所将验收合格的项目资料提交市科技局统一验收。

(二)关于项目启动工作

1.项目准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拟定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内容、研究计划、人员分工等内容,为项目启动储备技术和场所支撑。

2.项目启动。市教科所对项目承担单位筹备情况进行指导,举办项目启动会议,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思路,投入项目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验收(启动)工作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项目验收(启动)工作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需要提交延期验收(启动)申请。

(二)体现科研诚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项目验收(启动)有关材料,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定,不得抄袭、伪造项目资料。

(三)注重资料完整。项目启动资料分目录收集存放;项目验收材料分目录整理,书籍式装订提交;优化后的验收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芳 1340721XXXX 电子邮箱:379106@qq.com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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