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568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14: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14:35:00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14:3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尊敬的王刘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我市学前教育在师资建设、早教管理、农村教育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建议,为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现结合会办单位有关意见,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学前教育师资建设之源”的落实举措

一是强化师资培养与引进。长期以来,我市通过新机制教师招聘、校园招聘和专项招聘等多种渠道,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壮大教师队伍,2024年全市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约1061人。近3年,我市招聘幼儿园教师77名,其中:城区幼儿园13名,乡镇幼儿园教师64名;大专学历11名,本科学历63名,研究生学历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2.3%,新进教师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二是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国培+省培+市培+园本培训”四级培训网络,持续开展片区研训、园本研训、以考代训、以赛促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涵盖教育教学理论、幼儿发展心理学、教学技能等方面,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有效提升全市教师素质。近年来,相继开展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骨干园长能力提升研修班、园长培训会等若干培训,涵盖全市公民办幼儿园教师上百人次。

三是优化师资管理机制。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编制资源,精准保障学前教育师资配备需求。根据各学校生源变化、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每3年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今年下半年,市委编办将根据各校在校学生数和有关编制标准,并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对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二、关于“重学前教育之始的监管”的推进措施

目前,全市有60家托育机构,总托位数3155个;其中幼儿园开设托班48家,可提供托位2080个,托幼一体幼儿园占比40%,幼儿园托位占比66%,幼儿园托班已经成为托育服务发展的主力军。

市卫健委是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托育行业相关政策规定的制定、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备案、卫生保健业务指导、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今年,市卫健委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潜江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幼儿园托班开设条件、开设流程、日常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明晰了部门职责,为幼儿园托班纳入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推动我市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三、关于“保农村学前教育的质量”的实施路径

一是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行动,目前,浩口学区公办中心园即将完工开园,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二是健全农村教育投入保障。逐年增长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在幼儿园维护等方面与城区幼儿园享受同等机会。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评优评奖等方面为农村幼儿园教师提供更多机会,稳步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水平,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有序。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师资建设。联合市人社局做好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程序规范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服务管理工作,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提升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教学水平。

二是重视早教市场。联合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鼓励生育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研究出台我市普惠托育财政补贴政策,满足群众托得上、托得起、托得好的托育服务需求,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三是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持续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在办园条件、教师专业化、保育教育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农村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儿童学习成绩差距。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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