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课外补习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反映问题的回应
您提出的校外补习机构存在的“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影响教育公平、影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等问题,与我局调研发现的问题高度一致。近年来,我局结合“双减”政策要求,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有效遏制学科培训野蛮生长
国家“双减”政策发布后,我市立即停止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包括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一对一宣讲政策、分析形势,鼓励他们退出学科培训。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由47家压减至7家,压减率达85.1%,学科类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全面规范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校外培训回归“良心行业”
推进学科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督促全市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由营利性转变为非营利性,让培训回归公益属性。科学制定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机构随意涨价、天价培训现象。
(三)坚决整治培训乱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发布《告家长书》,定期公布培训机构“黑、白、灰”名单,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建立两级检查工作制度,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和抽查。“双减”以来,我市共查处违规培训机构89家,出动554人次,退费253万余元。二是加强培训广告清理整治。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治理,重点加强对城区校园周边、商圈、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区域违规培训广告清理,累计拆除各类违规培训广告205处,基本消除街面上大型培训类广告。三是全力防范“暴雷”风险。大力推进“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应用,督促全市30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完成银行监管、支付渠道开通、课程上架。引导家长通过平台缴费,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保障培训经费安全。开展“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联合处理化解各类培训消费矛盾12起,为家长挽回损失51万元,工作经验被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刊发。
(四)防范培训安全事故,有效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强化安防体系建设。督促培训机构配齐配足安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公共空间、教室等场所全覆盖、无死角,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组织开展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累计发现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处。开展全市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督导检查,对全市培训机构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机构全部限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将安全管理作为培训机构信息公示的重要内容。强化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演练,提升学生安全逃生技能。开展防性侵、防霸凌、防溺水、防电诈等安全主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推进减负提质,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制定潜江市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聚焦课程核心素养,积极构建学习中心课堂。深入开展三新(新方案、新课标、新教材)研训行动,加强市级集中研训和校本研训,一体改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扎实开展“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学法指导,有效提升课堂效率。加强作业研究指导。各校根据课标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将作业设计作为教学常规管理和校本研训的重点,组织学校开展校内作业设计大赛,教研室定期到校进行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指导。赋能教师专业成长,持续开展周期性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和能力。组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14个,常年开展送教下乡、教学研讨和专题培训等活动,带动和引领广大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采纳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局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加大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打击力度
定期发布培训机构“黑白灰名单”,联合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对违规机构和个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罚;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常态化检查巡查频次,锁定一批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多发易发机构,建立重点监管机构清单,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
(二)实现校外监管平台真管真用
通过信息化手段,定期对机构证照信息、资金、教师、场所进行核查,加大对“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宣传,引导家长通过平台进行购课、消课、评价等行为,严防机构乱收费、卷钱跑路等问题。
(三)推进素质教育
严控作业总量时长,完善作业公示制度,优化作业内容设计,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鼓励各校组织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特别鼓励多开展体育类社团活动,不断丰富学生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和形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持续扩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
面向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员持之以恒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深度挖掘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融媒体产品,面向社会征集家庭教育公益广告,通过形象生动的普法宣传短视频,多渠道引领家长主动学习、主动尽责。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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