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体系的建议》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潜江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保障工作是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做好职评政策宣传
我们及时召开职称申报工作培训会,对各地各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职评政策、具体流程、主要环节和工作纪律等,避免因工作上的疏忽或失职而耽误教师申报。同时,各学校也充分利用教师大会、教师例会等场合进行职称政策宣传,重点介绍职称申报条件、注意事项以及乡村教师定向申报政策等,让教师人人知晓,政策公开透明。
二、持续优化申报服务工作
近几年,我市高、中级职称已全部实行了网上申报,中初级评审取消纸质资料的提交,简化申报环节,减轻教师申报工作量。为提高申报效率,方便广大教师,我们制作了《网上申报指南》,并下发各单位组织相关培训,让老师们都能够熟练地掌握网上申报的相关程序。同时,评审结束后,我们及时为评审通过人员办理电子职称证书。为方便教师及时查阅、下载电子证书,我们录制了查询和下载电子证书方法视频供教师参考,让老师们掌握下载的常用方法。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得更细一些。
三、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在评审中,做到了各环节公开公示,将申报指标、申报条件、评分结果、推荐对象、评审对象和评审结果等及时公开,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反映的相关情况。为了防止职称评审中的人情因素干扰,我们将高级评审工作放在异地,由异地评委进行评审,最大限度排除干扰,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市教育局将积极行动,并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指标分配机制。将坚持以各地在岗教师人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岗位聘用情况以及现有教师职称分布等因素,统筹考虑后下达申报指标。同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教师,不受学校现有岗位聘用的限制进行申报。
二是完善职称评审条件。坚持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束缚,在现有评审条件中淡化论文发表、教学比武等因素,不作为必要条件。加大教育教学实绩的考察,加大教学实绩在量化评分细则中的权重。继续完善乡村教师定向申报和评审机制,优化农村教师职评工作。目前,省里正在修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我们将在省里正式发文后,适时配套修改我市申报评审细则。
三是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一是继续实行高级职称异地评审,最大程度的防止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继续做好公开公示。对申报评审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畅通举报投诉反映问题的渠道。对收到的信访、投诉等及时办理,依据依规,不徇私情,努力让广大教师满意。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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