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2266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13日 15: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3日 15:35:00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13 15:3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科

胡学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系统职称改革,推行“教龄与评审双轨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立足基层小学教育实际,聚焦教师职称晋升、待遇保障、队伍稳定等重点难点建言献策,提案贴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真实诉求,具备较强现实参考价值。结合湖北省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评聘管理规则及我市绩效考核管理要求,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现行省级职称政策及我市落实情况

当前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聘用严格依照两份省级核心文件执行,同时落实评聘结合管理制度:

1. 鄂人社职管〔2020〕5号《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该文件是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核心依据,明确了各级教师职称申报硬性门槛、业绩成果认定标准、论文多元替代渠道,全面落实破除“唯论文、唯奖项”改革要求,将课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成效、课后服务、校本教研等一线育人实绩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弱化论文、荣誉证书权重,引导教师回归课堂教学主业,与您提案中“回归育人本质”的建议高度契合。

2. 鄂人社职管〔2020〕6号《湖北省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针对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出台专项倾斜政策,实行定向评审、单独岗位指标、放宽业绩条件、免试部分能力测试等优待举措,专门保障长期扎根乡村一线教师职称晋升通道,有效缓解乡村教师晋升难、流失率高问题,体现对长期从教基层教师的政策倾斜,与您提出保障长期奉献教师的思路一致。

3. 评聘结合岗位管控要求按照省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管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核定、动态调控,学校无对应层级岗位空缺时,暂无法聘用新取得高一级任职资格教师,岗位总量、层级比例由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核定,我局无权自主放开岗位总量、增设独立晋升通道。

4. 学校绩效考核分配管理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权限落实到校,各学校结合办学规模、一线教学、班主任、乡村任教等实际制定本校分配细则,经学校教代会审议、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方可实施,政策层面支持各校向长期从教、满课时、承担繁重育人任务教师倾斜分配。

二、对“教龄与评审双轨制”建议的政策约束与现实研判

您提出建立以教龄晋升为主、评审晋升为辅的双轨职称体系,兼顾老教师长期奉献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立意很好,但受省级顶层制度约束,现阶段我市无法独立推行完整双轨晋升机制,核心制约因素如下:

1. 职称晋升标准、岗位体系全省统一,我局无自主创设权限中小学教师初级、一级、副高、特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岗位总量、晋升规则均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统一规范,市级不能另行设立“纯教龄直达晋升”独立渠道。我无权设定满20年教龄直接评定特级教师的规则。

2. 单纯以教龄直晋易产生新的评价失衡若完全按固定任教年限直接晋升职称,会弱化教学实绩、育人成效考核,出现“论资排辈”问题,难以区分履职优劣教师,与5号文件突出教学实绩、激励专业精进的评价导向相悖;同时初、中、高级岗位由市人社局总量管控,批量教龄直晋会快速挤占岗位名额,挤压青年优秀教师晋升空间。

3. 薪酬标准执行全省统一制度,自主大幅调整教龄工资存在多部门政策壁垒各级职称对应岗位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无法区分“教龄晋升”“评审晋升”两类人员设置差异化薪酬;累进式大幅提高教龄津贴,涉及人社薪酬核定、市级财政长期兜底投入,需省级政策授权、财政专项统筹,我局无法单独出台实施。

三、吸纳提案合理建议,依托现有政策优化完善工作举措

虽暂无法落地独立双轨晋升制度,但我们将充分吸收提案合理思路,在鄂人社职管〔2020〕5号、6号文件框架内,进一步加大教龄、基层从教倾斜力度,优化评审、考核、绩效全链条机制:

1. 强化教龄、乡村从教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严格落实6号文件乡村教师倾斜政策,持续用好乡村定向评审、单独岗位指标;在全市职称评审量化打分细则中,提高连续一线任教年限、乡村薄弱学校任职年限加分比重,对累计任教满10年、20年一线教师,简化业绩佐证材料,放宽论文、课题替代条件,优先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

2. 持续优化评审标准,深化“破五唯”落地见效

严格执行5号文件业绩成果多元认定要求,进一步压缩各类荣誉证书加分分值,把课堂教学、学困生帮扶、班主任年限、课后服务、校本教研成果作为评审核心依据;常态化开展教学说课、课堂实绩回访等现场评价,真正把教师精力引导到教书育人上。

3. 动态优化岗位统筹,拓宽基层教师聘用渠道

联合市人社局做好中小学岗位动态调整,优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投放中高级岗位空缺;建立岗位周转统筹机制,缓解城区、乡村学校岗位紧缺矛盾,缩短优秀教师“有资格无岗位”等待周期。

4. 指导学校优化绩效分配,完善长期从教激励

督促各学校修订绩效分配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后规范实施,明确奖励性绩效向满课时一线教师、班主任、长期乡村任教教师倾斜;鼓励各校设立校内“长期从教专项奖励”,对从教满10年、20年教师予以专项绩效补助,提升长期从教经济获得感。

5. 完善数字化考核评审体系,提升评价公平度

依托全市教师信息管理平台归集教龄、课时、班主任任职、年度考核等全过程数据,落实职称线上智能预审,减少纸质材料报送、降低人为干预,全程公示评审流程与教师实绩,提升评审透明度与客观性。

6. 向上级专题建言,争取改革试点空间

将您提出的“教龄+评审双轨制”创新建议,结合我市城乡教师队伍现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上级教育、人社部门汇报,积极争取省级职称改革试点,探索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拓宽职称晋升的实施路径。

再次感谢您心系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关心教师切身利益。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协同推进上述优化举措落地,持续破解教师职称晋升、待遇保障痛点,稳定城乡教师队伍。后续您若对教师职称、绩效考核工作有新的意见建议,欢迎随时沟通交流。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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