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好地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已收悉。提案精准梳理我市家庭教育短板,指出了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缺位、传统育儿观念固化等现实问题,从部门统筹、校园指导、全域宣传等维度提出一系列务实可行举措,对推动我市依法育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与会办单位对照提案内容逐项分解任务、压实部门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着力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体制机制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等15个部门印发《潜江市关于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潜江市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一个协同育人中心,聘任3名专职人员,挂靠在潜江市开放大学。制定《部门职责清单》,根据职责范围,将成员单位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纳入部门、区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常态化督办指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品牌赋能,着力抓实协同育人实践教育活动
(一)部门联动组建专业师资队伍。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共同遴选组建30名核心专家、70名后备志愿者的“三维赋能专家团队”,完善心理健康专家库,覆盖家庭教育、心理辅导、德育指导三大领域,补齐基层专业力量短板。市委宣传部、市妇联依托专家资源先后在市文旅局、泰丰街道、公安局、住新局开展机关专场家庭教育宣讲,聚焦亲子沟通、科学育儿,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引领作用。
(二)搭建多维家校沟通渠道。市妇联依托省“爱家学院”开通线上常态化家庭教育课堂,针对外出务工农户开设云端家长课堂,破解农村远距离育儿指导难题。常态化落实全员家访、家长开放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畅通家校沟通桥梁,将本土文化、心理疏导、农村家教指导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编写家校指导手册。联动住建部门及各小区物业,依托小区党群服务站搭建邻里交流平台,方便家长就近开展育儿交流、家校互动。
(三)全域落地特色实践活动。市委社工部、市民政局接续落地“潜心育童”五进宣讲,市妇联全年开展亲子读书会、春日花田共读、小手拉大手研学、植树实践、绿书签阅读推广等特色活动,市住建局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家园美化、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丰富课后与社会实践场景。组织参与2025年“传承好家风 聚力建支点”万户家庭讲家风故事主题活动,择优推送家风故事作品,1件作品成功入选全省优秀作品名单,充分展现了教育系统家庭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风貌。
三、深化服务指导,着力探索关心关爱工作路径
(一)聚焦困难群体。聚焦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开展精准帮扶,持续深化妇联 “爱心妈妈” 结对项目,现有 1463 名爱心妈妈结对 1520 名留守困境儿童,2026 年累计走访关爱留守儿童 1670 余名,组建农村代理家长、班级家长互助小组,有效弥补父亲陪伴缺失带来的心理陪伴短板,及时疏导孩子自卑、自闭等心理隐患。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家庭教育宣讲、亲子实践活动 40 余场,覆盖 20 所学校、16 个社区,惠及群众近万人次。
(二)聚焦宣传媒介。按照提案在社区、广场、校园等公共场所强化普法宣传的建议,我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矩阵。线下充分运用校园宣传栏、社区 LED 显示屏、广场宣传展板、小区党群服务站,常态化摆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资料,开展现场科普;线上依托教育官微、融媒体平台、妇联线上课堂持续推送法条解读、亲子教育案例,市级媒体全年刊发相关宣传稿件 30 余篇。
(三)聚焦普法前置。市民政局在婚姻登记窗口增设家庭教育宣传专区,发放普法手册,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核心要求,重点强调父母双方共同育人责任,引导准新人提前树立夫妻协同育儿理念;同步探索婚前家庭教育科普告知机制,常态化开展婚前育儿知识普及。市卫健委在婚检、孕前优生检查服务窗口同步开展普法宣讲,在检查流程前置环节发放家庭教育宣传资料,向备孕夫妻普及父母不同角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提前夯实家庭依法育人思想基础,从源头减少父亲家庭教育缺位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家庭教育与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我市将对照提案持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潜江落地落细,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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