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核事项 | 审核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 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二条 |
社管办 | 1.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比例或者评估报告; 6.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 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6.其它应当审核的内容 |
2 | 撤销教师资格证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八条 | 教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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