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12月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1-12月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1-12月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1-12月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0 | 0 | 97 | 0 | 0 | 23326 | 1935 | 1304 | 0 | 0 | 0 | 24727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4年1-12月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根据权责清单,今年我局无行政许可、强制、征收、裁决、奖励等行政执法行为。现将行政处罚、检查、给付、确认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处罚宗数为1次。实施情况:甜橙树幼儿园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采取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案件审核、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处理决定、处理执行、结案等环节逐项依法依规落实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结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予甜橙树幼儿园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
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国家住建部、发改委2016年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
(二)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行政检查宗数为97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1次,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10次,民办学校监管83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2次,2024年度校车运行考核1次。实施情况:1.按照市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平台随机抽取了1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抽检,重点检查机构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从检查结果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趋规范,未发现明显违规行为。2.组建检查专班,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校园周边、校车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全覆盖检查,完成检查10次,发现校园安全一般性隐患4类,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立行立改。3.5月份,对全市8所民办学校、67所民办幼儿园、8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23年度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办学资质、开展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4.7月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5.8月27日至28日,联合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对全市校车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十一条,《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第九条、十一条,《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第四十、四十一条,《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三)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行政给付宗数为23326次。实施情况:2024年春秋季学期,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段、高中学段、中等职校在校学生开展资助,共计给付1935万元。
依据:《湖北省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
(四)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行政确认宗数为1304件。实施情况:2024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共计1045人,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共计259人,并对认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依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
六、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今年来我局未收到需要受理和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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