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敢于担当、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要求,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拟启动督学换届工作。请各学区推荐上报责任督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督学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育督导工作。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质量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研究分析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履行督导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二、上报要求
1.高度重视。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把第八届督学换届工作作为作为深化潜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2.强化纪律。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公正公平推荐督学人选,维护教育督导工作的形象和权威。
3.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将具有较强专业水平、敢于坚持原则、自我要求严格的同志推荐到督学队伍。并于4月7日前上报一名候选人至市教育局督导办。
联系电话:6236335
邮 箱:3278040080@qq.com
附件:潜江市责任督学候选人名单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潜江市责任督学候选人名单
单位: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兼任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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