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潜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潜政发〔2023〕21号)和《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对2024年度立项已到期的市级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2024年度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统筹组织开展。采取结题验收方式。
二、验收程序
(一)验收清单下达。
市科技局拟定并下达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本年度验收工作原则上只接收验收清单内的项目申请。
(二)项目验收。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和《验收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3),准备好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
2.项目推荐单位审查。项目推荐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查项目验收材料并出具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社发成果科。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材料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4.验收评审。市科技局分领域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5.研究公示。市科技局将专家验收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要求发布验收结果公示。
6.证书领取。公示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领取验收证书。
7.经费拨付。市科技局按程序对结题验收优秀的项目办理补助经费拨付手续。
三、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项目验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向市科技局社发成果科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如未提供说明且不按期提出验收申请,该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市科技局将视情记入科研信用管理。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项目验收有关材料,项目推荐单位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市科技局将会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管理。
3.项目验收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项目提交验收材料一式三份,PDF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验收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5年9月30日。
项目受理地点: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西城市场路3号
联系人:潜江市科技局社发成果科 查忠忠 何 珂
联系电话:0728-6294379
邮 箱:312904764@qq.com
附件:1.2024年度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清单
2.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2025年2月7日
附件1-3:2024年度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清单、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潜江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