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潜江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情况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0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5:43: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5:43:27 名  称: 2025年潜江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13 15:43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一、部门(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潜江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能是:1、提供孤儿、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2、社会老人自愿有偿服务收养;3、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包括综合部、护理部、后勤部、品质管理部。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608.76万元,比上年548.95万元增加59.81万元,增加10.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09万元,比上年184.62万元减少21.53万元,减少11.66%;其他收入391.01万元,比上年290万元增加101.01万元,增加34.83%。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608.76万元,比上年548.95万元增加59.81万元,增加10.9%

(1)2025年基本支出506.76万元,比上年463.94万元增加42.82万元,增加9.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102万元,比上年85.01万元增加16.99万元,增加19.99%,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院院民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潜江市社会福利院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8.78万元。比上年度4.66万元增加4.12万元,增加88.41%。主要是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78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院内食堂设备购置。

2025年,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8.7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30790.88平方米,其他办公用房面积1534平方米,其他业务用房面积29256.88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院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编制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全部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2025年我院预算项目为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项目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并按要求进行绩效公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情况如下:

院民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102万元,资金来源为非税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82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提高公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知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依据潜发改价格函[2020]9号《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社会福利院代养收费标准的复函》,设立此项目,用于维持福利院代养院民基本生活开支,主要包括生活费,维修费等,保障福利院院民基本生活需求,让老人老有所依。

数量指标:福利院院民≥100人。

质量指标:达到养老服务标准。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12月。

成本指标:院民经费≤10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满意度:院民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空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需是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开展规划监测、机关党建、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支出。

3)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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