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08:53:2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08:53:22 名  称: 潜江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14 08:53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民政局

2025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潜江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和管理,负责福彩公益金的分配使用,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

()拟订地方性救助管理办法,负责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老龄工作规划,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机关本级

2.市社会救助局

3.市休干管理所

4.市社会福利院

5.市救助管理站

6.市婚姻登记处

7.市殡葬管理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36676.16万元,比上年26202.35万元增加10473.81万元,增加39.97%,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省专资金、债券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5666万元,比上年25266.88万元增加10399.12万元,增加 41.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130万元,比上年449万元减少319万元,减少71.0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 880.16万元,比上年486.47万元增加393.69万元,增加80.93%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37298.49万元,比上年27355.64万元增加9942.85万元,增加36.3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68.49万元,比上年26906.64万元增加10261.85万元,增加38.14%; 其他支出 130万元,比上年 449万元减少319万元,减少 71.05%

主要原因:

12025人员类支出2982.9万元,比上年3162.37万元减少179.47万元,减少5.68%,主要原因是2024划转至社工部4人,退休2,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同比减少

22025年运转类项目支出1266.3万元,比上年1306.39万元减少40.09万元,减少3.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后,公用支出减少。

32025年项目支出33049.28万元,比上年22886.88万元增加10162.4万元,增加44.4%,主要原因是省专资金、债券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53.7万元,较上年38.93万元相比增加14.77万元,增加 37.9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水费、电费、邮电费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列支,而2024年度在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中列支。其中:办公费0万元、水费 3万元、电费 14万元、邮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 0万元、劳务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其他交通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维修维护费 0万元、会议费 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因公出国费 0万元、工会会费 6.6万元、福利费10.36万元、印刷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54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08万元,比上年预算45.65万元减少12.57万元,减少27.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8.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4.48元,比上年36.6万元减少12.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8万元,比上年36.6万元减少12.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日常开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230.53万元,比上年度1164.93万元增加3065.6万元,增加263.16%,主要原因是新增广华寺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92.01万元,主要用于国产芯片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复印纸、打印机、空调机等设备购置;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3963.5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等。

2025年,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57.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4年,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153650.6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1660平方米,其他151990.66平方米。公务用车1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通用设备共1330台(套),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市民政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全部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以及《湖北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2025年继续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25市民政局本级预算项目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并按要求进行绩效公开,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情况如下:

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224.52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补助、其他收入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三定方案安排,长期设立此项目。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养老服务、区划地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民政局每年开展救济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核查及档案信息化管理、救济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数据更新录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区划地名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等工作,保障了全市80000多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因此需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民政局、24个基层民政办、慈善总会正常工作运转。

数量指标:民政服务对象数量≥8万人;基层民政办个数≤24个;慈善总会1家;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持续开展。

量指标:对象认定准确率100%;民政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反映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局机关开展规划监测、机关党建、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支出。

社会组织管理():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限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局机关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本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机关和所属事业的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