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57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16:15: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16:15:27 名  称: 潜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16:15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各区、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潜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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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历次全会部署,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固底夯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潜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

    (一)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学习党的最新政策理论,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支部集中研学、民政讲堂讲学个人自学等活动,增强理论武装实效。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设全面过硬战斗堡垒。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新时代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抓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努力建设清廉民政。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做好老龄调研工作,配合开展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研究与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专项调查。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因地制宜引导老年人社会参与,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实施“荆楚银龄行动”和“智慧助老”项目,积极参加第二十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开展老年阅读活动。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环境,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配合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工作。以广华寺街道为试点,探索城乡社区为老服务新模式,计划全市培育发展2-3个老年友好型社区。深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助推银发经济发展。

(二)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研究出台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水平,全面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因地制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推进1-2个农村福利院改造转型为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推进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18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开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优质供给市场扩容,优化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形成政府扶得起、经营主体可盈利、老年人可负担的养老服务良性发展模式。推进、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整合闲置资源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1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3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落实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落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和入职补贴,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动员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推动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三、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一)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措施,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落实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按照消费支出比例法量化调整20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

(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落实“救急难”事项,设立慈善帮扶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持续纠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推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临时救助点试点工作,推动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回归稳固与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工作的有序有效衔接,为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更加专业、更加多样、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一)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服务。持续推进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和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学历教育项目。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挂牌合并运行,打造市、镇、村三级儿童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实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持续推进“童伴妈妈”项目,扩大童伴妈妈项目影响力和服务面做好收养登记流程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二)加强残疾人关爱和服务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扩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提升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服务质效

    五、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一)改革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推动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城市公益性公墓发挥安葬职能。推进老新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熊口、积玉口、龙湾3个镇的中心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对全市安葬设施进行年检,推进散葬乱埋整治,重点抓好“三沿五区”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已覆盖区域的散坟清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减项降费优服务改革。规范遗体接运管理,推进遗体接运车辆收归公立殡仪服务机构推进殡葬综合体建设,为群众提供集停灵、办丧、火化、服务于一体的殡葬服务。探索“身故一件事”上门服务模式,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健全完善婚姻登记系统。加强婚介服务管理,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家庭辅导服务。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建设室内外颁证点。

    (三)规范区划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优化调整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程序,更新完善全市道路属性信息,严格执行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积极参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面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研究制定乡村地名工作指引,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力推进城市道路指示标牌建设,共建水乡园林精致容貌。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一)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水平。规范执行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审核审批工作机制,审慎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变更事项。组织开展荆门潜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建立边界应急纠纷处理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完成全市区(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移交工作,规范利用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

    (二)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完善社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适时调整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完善工作规则。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登记审查,建立登记会商工作机制,推进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告知及承诺制度。深入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强化年度检查及结果运用,落实社会组织抽查检查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行政执法、信用管理、等级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乱收费、评比表彰、节庆展会论坛等清理规范和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协同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三纳入”部门责任。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赋能”计划,持续开展“五个助力”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法》和《湖北省慈善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培育壮大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公益慈善资源更多惠及困难群众。支持村(社区)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社区公益基金覆盖率达100%参加第四届“湖北数字公益节”活动,壮大慈善规模。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造阳光慈善”工程。做好慈善组织抽查审计、年报年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工作。

    七、夯实民政基层基础

    (一)推进民政改革、法治和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改革任务清单,推进省、市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动养老服务、地名管理、殡葬等方面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决策部署,做好普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潜江试点,建成省级殡葬信息系统本地化延伸应用平台。深化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三)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政文化。大力宣传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省民政会议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正能量。高质量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突出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引导,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和攻坚克难战斗力。

    (四)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管理。推动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完善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展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做好中央、省级投资支持民政项目相关工作,加强项目库调度监管。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做好驻村工作资金保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五)维护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加强养老、儿童、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置涉民政舆情。深化内部平安创建活动,做好意识形态、保密管理、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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