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同志负责省、市相关考核迎检统筹、改革创新等重大工作协调、办公室及后勤建设管理、区划地名、文化建设(含扫黄打非)、老干部、工青妇、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牵头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区划地名科、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局、信息中心、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休干管理所;联系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会。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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