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市社会救助局开展专题讨论,研究制定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为做好我市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救助标准包含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等。按照政策规定,当年的社会救助标准应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和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相应比例。
专班人员充分参考2020年我市城镇和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结合我市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水平、特困供养救助情况等工作实际,开展会商研判。鉴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和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相比前年有所下降,为确保2021社会救助标准不降低,通过综合会商,认为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应与2020年基本持平。后续,市社会救助局将进一步沟通相关部门,形成制定方案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社会救助标准,是衡量困难群众能否获得社会救助的主要指标,是开展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供养救助等社会救助的重要依据,为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供有力遵循。制定社会救助标准,是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民生的重要措施手段。保持社会救助标准不降低将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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