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力促进全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05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10:34: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10:34:13 名  称: 潜江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力促进全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3-10-23 10:34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涉及民政部门职责有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内容。近年来,潜江市民政局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为依据,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推动完善社会救助诚信信用制度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鄂办发〔2021〕37号精神,推动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具体措施》,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复核,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现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基本生活,提升精准救助能力。

二、推动优化养老机构消费环节信用制度落实

积极关注养老消费热点,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一是加强收费公示。养老机构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网站等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年度财务报表公开制度。公办养老机构每年向主管单位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收上级部门监督。三是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实施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伙食费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全市养老机构未发生强制老年人意愿服务,强制收费等问题。

三、依法依规实施养老机构失信约束和惩戒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单位,对全市22家养老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拒不接受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以检查促进相关政策和规章落实,完善养老机构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婚姻登记当事人信用建设

高度重视婚姻登记当事人诚信教育引导,印制《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办理婚姻登记时,引导当事人详细了解《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内容,发生失信行为者将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求当事人在告知书上签名按手印,将告知书存入婚姻档案,提升告知书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婚姻当事人的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

五、加强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

推动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

(一)推动党组织覆盖。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33家行业协会组建党组织15个,其中功能型党支部12个,联合支部3个(覆盖社会组织7家),党组织覆盖率95%。将党建要求作为成立要素纳入了社会组织《章程》内容,贯彻落实党建入章100%,党建指导员选派率100%。

(二)加强制度保障。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工作“一制度两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现场督查“三同步”工作机制,不定期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党建日常检查,督促各社会组织落实党员活动场所和党建工作阵地,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

(三)文化诚信建设成效显著。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改等部门,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上网公示,12家行业协会免收会员单位会费14万元;4家行业协会减免会员单位会费11.6万元;2家行业协会减低会费50%;规范会费收取,减免行业协会涉企收费39.4万元。鼓励行业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出台《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倡议书》,号召全市行业协会争做乡村振兴参与者、担当者和创新者,倡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捐赠活动,募集款物700余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为全市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社会组织文化诚信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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