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承担着照料集中特困人员的重要职责,是民政部门面向特殊困难群众履行兜底职能的重要窗口,全市养老机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紧紧围绕“小切口”,着力解决民生“大问题”,重点对公办养老机构侵占特困人员财务、克扣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骗取财政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采取严排查、强震慑、管长远,多措并举加快线索查处,全力推进养老机构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见效。
局党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不移地推进养老机构微腐败工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统筹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二是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会议,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程序,按照6个步骤开展整治工作。三是专题研究。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养老机构微腐败工作,要求花更大气力,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让群众感受到整治工作带来的获得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