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抽查事项
对全市社会团体活动监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监管、慈善组织活动监管、养老机构活动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检查对象
全市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养老机构。
三、抽查比例
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库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活动监管按照5%比例,慈善组织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开展检查。
四、抽查时限
2022年4月上旬至2022年12月20日。
五、参与部门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活动监管抽查检查工作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独立完成。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2.养老机构活动监管抽查检查工作由市民政局联合市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4个部门,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六、检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
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
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6.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7.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
8.年度检查情况;
9.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11.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评选评奖工作情况;
1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
3.内部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组织机构、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
4.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
5.党组织建设情况;
6.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7.“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8.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慈善组织
1.慈善组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慈善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3.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情况;
4.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四)养老机构
1.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
2.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3.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5.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6.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7.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8.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9.养老机构登记情况;
10.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有效;
11.备案申请书、承诺书现场验证;
12.变更备案现场核验;
13.服务协议签订情况抽查;
14.服务协议落实情况抽查;
15.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16.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示情况;
17.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公开;
18.服务标准公开;
19.工作流程公开;
20.入院评估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1.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2.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3.食品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七、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和会计凭证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