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0540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15:45:1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15:45:18 名  称: 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3-28 15:45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农民用水户协会: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申请变更事项均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会长)变更为刘晓军,其身份证号码为429005***0255。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42900***54294XW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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